详解“巴厘路线图”的意思

2024-11-27 01:26:09 来源:天气频道

  巴厘路线图 - 简介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路线图”,为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按此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则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此谓“双轨”谈判。“巴厘路线图”设定了两年的谈判时间,即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哥本哈根协议》最终延长了“路线图”的授权,从而保证了“双轨”谈判继续工作,以最终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遗憾的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责任和义务上的巨大分歧,气候谈判进展十分缓慢,成果不大。

  巴厘路线图 - 主要内容

  “巴厘路线图”共有13项内容和1个附录,主要包括三项决定或结论:一是旨在加强落实气候公约的决定,即《巴厘行动计划》;二是《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谈判特设工作组关于未来谈判时间表的结论;三是关于《议定书》第9条下的审评结论,确定了审评的目的、范围和内容,推动《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切实履行其减排温室气体承诺。

  参加2007年联合国气候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概括其亮点如下:

  1、强调了国际合作。“巴厘岛路线图”在第一项的第一款指出,依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共同行动,行动包括一个关于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以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

  2、把美国纳入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如何履行发达国家应尽义务一直存在疑问。“巴厘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美国也不例外。

  3、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这三个问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极为关心的问题。

  4、为下一步落实《公约》设定了时间表。“巴厘路线图”要求有关的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实现了“双轨”并进。

  巴厘路线图 - 谈判时间

  “巴厘路线图”设定了两年的谈判时间,即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哥本哈根大会最终形成的《哥本哈根协议》延长了“巴厘路线图”的授权,从而保证了“双轨”谈判继续工作,以最终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遗憾的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和义务上的巨大分歧,气候谈判进展十分缓慢,成果不大。

  2008年

  2008年,落实“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全面展开,分别在曼谷、波恩、阿克拉和波兹南共举行了四轮会议。在议定书下,各方主要讨论了发达国家的实现减排目标的手段和方法,尚未涉及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问题;在公约下,各方围绕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四大问题展开一般性讨论,尚未涉及发达国家减排义务可比性等问题。

  2008年底在波兹南结束的公约第14次缔约方会议标志着“巴厘路线图”谈判进程时间过半,会议通过了2009年工作计划,从形式上实现了向全面谈判模式的转段。

  2009年

  2009年举行了五轮谈判,为哥本哈根新协议铺路。2009年12月1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分别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哥本哈根协议》决定延续“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进程,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两个工作组继续进行谈判,并在2010年底完成工作。

  巴厘路线图 - 作用

  “巴厘路线图”总的方向是强调加强国际长期合作,提升履行气候公约的行动,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实现气候公约制定的目标。为此,会议决定立刻启动一个全面谈判进程,以充分、有效和可持续地履行气候公约。这一谈判进程要依照气候公约业已确定的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巴厘路线图”中的重中之重是《巴厘行动计划》。这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其中,减缓主要包括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减排行动。

  《巴厘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国际合作执行气候变化适应行动,包括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灾害和风险分析、管理,以及减灾行动等。要求加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研发和转让,包括消除技术转让的障碍、建立有效的技术研发和转让机制,加强技术推广应用的途径、合作研发新的技术等。要求为减排温室气体、适应气候变化即技术转让提供资金和融资。要求发达国家提供充足的、可预测的、可持续的新的和额外的资金资源,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巴厘路线图”为下一步气候变化谈判设定了原则内容和时间表。2008年和2009年的谈判将把原则内容转化为具体法律语。

  巴厘路线图 - 德班气候大会

  参加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的中国代表团认为,德班会议未能全部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落实坎昆协议和德班会议成果仍需时日。各方在有关2020年后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上还需要做更多工作。

  中国代表团发表的声明说,“我们期待发达国家拿出政治诚意,在明年的卡塔尔会议上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进一步提高减排承诺水平,落实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进一步落实坎昆会议和德班会议成果,谈判解决“巴厘路线图”未决的问题,尽快完成“巴厘路线图”授权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