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独立决定权什么意思 抚养独立决定权的解释
导语:众所周知,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今天小编想和大家来说说:抚养独立决定权什么意思?抚养独立决定权的解释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希望您能喜欢。
抚养独立决定权什么意思
抚养独立决定权
抚养独立决定权就是父亲或母亲只有一方可以单独给子女做决定的权利。“独立抚养权”在美国实际上叫“单独父母责任”,意为只有父母中的一方有权为子女做出重大决定,通常只在能够证明申担父母责任未对子女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才会命令单独承担父母责任。
离婚后,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就确定下来。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人民法院在调解、判决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子女的抚养归属也可能随之改变。从审判实践中来看,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比较多,也有的是子女提出变更抚养关系。
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关于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父母要变更抚养关系的,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的过程中最好还要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孩子
抚养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独立抚养
起诉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怎样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管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标准: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