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2021开海捕鱼时间 2021年渤海什么时候开海捕鱼
导语:捕鱼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国北方一年四季都是可以捕鱼的,但一般都在春季和秋季。有些在渤海的小伙伴想知道,渤海2021开海捕鱼时间是什么时候?2021年渤海什么时候开海捕鱼?以下内容由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大家看完就清楚了,还可以分享给小伙伴哦。
渤海2021开海捕鱼时间
渤海2021开海捕鱼
渤海2021开海捕鱼时间是9月1日12时后。
休渔时间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三)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四)小型张网渔船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休渔结束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五)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六)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时间规定,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配套管理方案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七)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八)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须经船籍港所在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确认,统一安排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船籍港临近码头停靠。确因本省渔港容量限制、无法容纳休渔渔船的,由该省渔业主管部门与相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安排。
(九)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
(十)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渤海开海捕鱼
禁渔期间偷偷出海捕鱼会怎样?
保护海洋生态,实行禁渔制度是一件严肃的事。如果你在禁渔期出海捕捞,一旦被查获,那等待你的就是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入刑。
不过,如果是有特殊工作,比如资源监测,或者科学调研等原因需要出海,也可以跟有关部门申请,核发下来《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后,就可以按照要求规定出海工作。
休渔期间,我们就吃不到海鲜吗?
当然不会。
一来,我国水产品的供给量大,休渔期间的刺网、钓业和笼捕作业也没有禁止;二来,涉及休渔的渔船主要是近海渔船,远洋渔船和南沙海域的渔船作业不受影响;再有,现在海水和淡水养殖的品种、数量越来越多,大家伙的选择还是很多的。
而且,现在的冷藏技术已经十分发达。比如在捕捞海鲜会在预处理之后第一时间使用-196℃液氮速冻、并在-60℃超低温的环境中冷藏储存。它们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在禁渔期内,极大限度地保持新鲜状态,供食客享用!
开海捕鱼
国家设置禁渔期是为什么
一般禁渔期在伏季,伏季气温高,阳光充足,有利于海洋藻类和蕨类的繁殖,鱼类的食物就充足。再加上鱼类产卵期多在夏天,禁渔期在伏季能更好的让鱼类得到繁殖,也对渔业资源的保护起了良好作用。
禁渔期的具体划定根据目的不同而不同。亲体是捕捞资源的基础,过少必然对后备资源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般规定亲体进入产卵期后为禁捕期。稚、幼鱼是捕捞资源的补充来源,成熟后构成补充群体,是捕捞丰歉的决定因素,因此多将幼鱼在某水域分布的时间定为该水域的禁渔期。国际上在公有水域或相邻水域对某些捕捞对象,如鲸类、堪察加蟹等,在多边或双边国际条约上定有多种不同形式的禁渔期。如规定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青鱼(鲱)禁渔期,6月20日至8月20日为毛蚶禁渔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黄海沿岸建网、坛网、闯网、袖网定置渔具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淡水湖区与水库禁渔期,海南岛临高县临高角至东方县八所港20米水深以内海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 6月30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