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是在哪几个月

2024-11-26 00:42:09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在炎热的夏天,由于有些工作比较特殊,有些工人需要在户外高温工作,因此这些人是口语享受高温补贴的。那么,大家知道青岛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是在哪几个月?接下去给大家分享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灵活运用,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岛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青岛高温补贴

  是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集中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高温补贴

  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高温津贴具体怎么发放?

  根据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每月300元,发放4个月,这只是本市夏季高温季节津贴最低标准。企业还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图

  员工中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按照青岛市规定,青岛市高温补贴标准按照每月300元发放,一共发放4个月,从每年的6月到9月。这个只是政府规定的最低发放标准,企业可以上调补贴金额。这部分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用实物代替。如果职工没拿到高温补贴,可以向企业反映,或者找青岛劳动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