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编号和命名 台风编号是如何制定的
导语: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台风编号和命名是气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对台风这一自然现象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在台风季节,随着热带气旋的生成和发展,气象部门会对其进行编号和命名,以便于追踪、记录以及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那么大家知道台风编号和命名吗?下面就去看看台风编号是如何制定的吧!
台风编号和命名
台风
为便于对外发布和记载,世界上不少国家,当台风(含,下同)进入责任区起,按其先后出现次序,进行编号。我国编号是从1959年开始的。自2000年起,据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商定,凡进入赤道以北,日界线以西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台风,亚太地区14个国家和地区统一编号。
凡达到台风编号标准者,同时给予命名,经WMO台风委员会商定,由亚太地区的中国、日本、朝鲜、韩国、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香港(中国)、澳门(中国)、柬埔寨、老挝、密克罗尼西亚、美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各提供10个名称,共有140个,按序排列,轮流应用。
它和原来由美国命名的中文译法不同,原来是音译,现在按不同国家和地区表达字意译(美国仍按音译,中国按汉字拼音译出)。我国台湾地区仍按音译,因此其中文译名常与大陆和香港不同。这140个台风名字,已附录于本书之末。
台风编号是如何制定的
目前,我国进行编号的天气事件有台风、东北、寒潮。拿台风这一极具破坏力的天气系统来说,平均每年约有7.2个台风登陆我国,气象部门需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然而有的台风生命史长、影响范围广,有时海面上会出现两个或者多个台风“共舞”,有的台风甚至会“死灰复燃”,为了便于监测管理,对台风编号就显得尤为必要。
台风
作为编号天气事件中的“老大哥”,台风的编号可以追溯到六十多年前。自1959年起,针对发生或进入赤道以北、东经140°以西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近中心最大风力大于或等于8级的热带气旋(热带风暴级及以上强度),我国会按其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1970年代后期以来,编号范围扩大为东经150°以西。目前编号范围已扩大为东经180°以西。为了避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1980年,世界气象组织/亚太经社理事会(WMO/ESCAP)台风委员会第13届会议决定,委托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东京台风中心对经度180°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出现的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17.2米/秒以上、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的热带气旋进行统一编号。
与东北冷涡和寒潮以数字编号不同,热带气旋一旦发展为台风,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1998年,世界气象组织/亚太经社理事会(WMO/ESCAP)台风委员会第31届会议批准了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命名方案,委托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东京台风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的命名。作为唯一拥有国际组织管理的编号天气事件,台风的编号涉及多国家(区域)。台风委员会命名表共有140个名字,分别由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朝鲜、中国香港、日本、老挝、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和越南提供。中央气象台和香港天文台、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经过协商,确定了一套统一的中文命名。自此,台风开始有了“中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