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引进入户条件 广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24-11-25 23:22:25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许多人想入户大城市,毕竟入户大城市可以享受更好的教育与医疗资源,也可以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可以拉动整体的经济发展。那么,今天小编就和朋友们来聊聊:广州人才引进入户条件是什么?广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广州人才引进入户条件

  广州人才引进入户

  一、符合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符合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对于符合本条(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广州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办、全时间段开放申报。申报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手机端)进行申报、查看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申报人,不再发放纸质《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形的申报人需到市、区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2、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须核验原件的人员;

  3、审核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人员。

  申请材料

  (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广州落户

  (二)根据个人申报条件提供相应的资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其中:

  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样本)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样本);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样本1)(样本2)。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样本1)(样本2)(样本3)。

  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应结合广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引进技术技能人才结构情况定期发布,动态调整。>>广州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

  4、其他类别申报人

  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

  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5、 随迁家属

  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