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导语:相对于南方,北方个别地区的高温补贴会发得比较晚一些,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大多都是6月份发放的。就山东地区而言,每年发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具体今年如何发?我们来参考2019年山东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19年山东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山东高温补贴
2019年山东没有更新高温补贴标准,即按去年标准如下: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意义
进入6月以来,不少地区迎来了夏季高温期,然而,有媒体记者调查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还没有发放高温补贴,更有甚者以经济下行压力大以及经济效益滑坡为借口,干脆取消了津贴发放。
于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绝不仅仅是一笔钱的问题,其衍生意义,还在于体现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高温津贴其实是一种良心津贴,体现着劳动制度和用人单位的人性真情。
而由于宣传普及不到位,加之相关政策缺乏刚性和细则,大批企业单位选择规避这些政策,劳动者实际上难以维权,以至于高温津贴政策落实上出现一边“纸上画饼”、一边“纸上清凉”的尴尬。
诚然,高温津贴是一项良心津贴,但不能仅凭着良心发放,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令发放到位。同样,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减负为借口,随意冲抵劳动者该得到的制度性福利,更不能把损害劳动者权益与帮助企业减负混为一谈。该减的负要坚决减下来,但该劳动者享受的福利,一分都不能少。
高温补贴需要缴税
单位发的高温费要交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高温补贴,属于上述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