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高温费几个月 国家规定高温费一个月多少钱

2024-11-26 23:37:00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关于高温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而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各个地区又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但不管怎么样,每年高温补贴是一定要发的。那么,国家规定高温费几个月呢?国家规定高温费一个月多少钱?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你是否能领到高温补贴,什么时候领,领多少。

  国家规定高温费几个月 国家规定高温费一个月多少钱

高温补贴规定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广东省,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3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2019部分地区高温津贴或将调整

高温补贴

  截至2019年5月23日,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已超过有效期,这些省份或可能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例如,河北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中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元调整为1.5元。但该通告中明确指出,有效期为2019年5月20日。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山东省的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上述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5月23日,该通知已超过有效期近半年。

  2012年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目前各地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发现,部分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长达10年未曾改变。

  例如,河南省10元/天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8年沿用至今,未曾变过。广西和吉林的高温津贴标准同是2011年制定的,至今也未调整。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虽制定于2012年,每人每月150元。但事实上,早在2007年,广东便出台《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对比两个文件,高温津贴的补贴金额始终为最高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