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是什么 三支一扶是什么意思

2024-11-25 10:28:53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就业问题一直是热点,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引起国家的关注,需要做好精准服务。最近有许多同学刚听说三支一扶,但是不清楚三支一扶是什么?三支一扶是什么意思?下面小编就来讲解一下,想了解清楚的朋友们一定要收好以下这份指南了,欢迎参阅。

  三支一扶是什么

  三支一扶就业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支教是支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基层教育。支医是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村医岗位。支农是支援基层农业生产工作,村官等。扶贫是支援乡镇基层扶贫攻坚工作,工作队等。

  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即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支教:支援乡镇基层教育事业,主要从事9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初中学科教育。

  支医:支援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从事临床诊疗,中医诊断,医疗救护,医学检验工作等。

  支农:支援乡镇基层农业生产工作,主要从事涉农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深加工等)建设工作。

  扶贫:支援乡镇基层扶贫攻坚工作,主要从事与农村脱贫致富相关工作。

  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文件规定: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三支一扶择业期间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1、部分省份期满免考试直接转事业编制!目前可落实事业编制的省份有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山西、云南、海南等。

  2、定向报考公务员。在全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例:小编的同学在三支一扶前报考公务员,岗位招录2个人,报考人数700+。三支一扶期满后,报考了相同单位,限制“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可报”的岗位,招录人数1人,只有5人报考!意味着只要超过其他4人就能上岸!上岸几率增加超多!)

  3、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研究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划重点“免试入读”!

  4、其它福利:考研初试加10分,学费补偿,服务期算作工龄,创业支持等。(不同省份期满政策略有差别)

  5、工资待遇:工资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来确定,中央财政也会进行补贴,西部、中部、东部分别为每年2.5万元、1.8万元、0.8万元,有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择业

  三支一扶发展前景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3.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