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留守岗位能不能算加班费 过年留守岗位算加班吗
导语:加班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是任何情况下都算加班,例如,我们在周末的时候在家值班,就不属于加班范围内,所以就没有加班工资。因为是疫情期间,所以过年有些要留守岗位。那么,过年留守岗位能不能算加班费呢?到底过年留守岗位算加班吗?一起来了解。
过年留守岗位能不能算加班费 过年留守岗位算加班吗
春节留守岗位
原则上不算。律师认为,自愿上班不一定能被单位认定为加班。原则上,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加班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企业可以在制度里明确约定加班的情形,对于符合加班规定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加班且加班制度里又没有规定自愿加班视为加班情形,那么,自愿上班不能认定为加班。如果是企业要求员工上班,那就可以认定为加班。
过年期间留守,劳动者还应弄清楚加班和值班两种工作方式——加班系劳动者对本职工作的延续,其工作强度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当。而值班往往是基于安全、消防、节假日值守等特殊和临时性安排,一般还可视情况进行休息,故对劳动者工作强度要求不高。
加班的工资待遇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而值班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注意:如果留守岗位加班,单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红包代替加班费等做法,劳动者也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收集有效证据,必要时依据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春节被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
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但为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春节加班费计算:
加班费
2月12日-14日(初一至初三)加班费:
日工资(月工资÷21、75)×300%×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300%×小时数。
2月11日(除夕)和2月15日-17日(初四至初六)加班费:
日工资(月工资÷21、75)×200%×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200%×小时数。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支付加班费的标准:(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