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24-11-27 00:16:47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现在已经是六月了,大部地区已经开始发放高温补贴,那么,黑龙江今年高温补贴发放了吗?一般黑龙江是什么时候发放高温补贴呢?今年黑龙江最新规定还没有出来,与别的地方不同,黑龙江的高温补贴有三个级别,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2019年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19年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黑龙江高温补贴

  2019年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还没有下来,但按照黑龙江省往年相关规定,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分为三级,从最高每月225元到最低140元不等。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可以拿到最高标准。在发放时间上面,黑龙江省也执行4个月的标准,从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如果职工没拿到属于自己的高温补贴,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对象:

  露天工作的行业,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等,都是重点的受益行业。而钢铁行业、某些企业司炉工、焊工、公交司机等,属于工作场所温度较高的职业。

  界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有两个关键的数值:

  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标准是硬性的,如果确实超过规定的温度,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具体操作中,却要灵活,要区分不同情况,考虑双方都能接受。应该是由企业根据测定的温度为员工支付津贴。如果确实存在拒不支付的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内部协调,发挥工会的作用。

  企业在高温天气要怎么做?

高温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当户外气温高于35度时,企业要给户外工作职工发放高温补贴。黑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8年每天支付1.5元,总计发放4个月。对于室内工作的职工而言,没有空调的情况下也可以拿到一笔高温补贴。企业推迟发放或者拒绝发放的,职工可以到黑龙江各市县的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