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延长时间多久 2020北京供暖延长到什么时候
导语:就往年北京供暖时间来看,一般到3月15日便会停止供暖,但今年情况有些特殊,所以对供暖进行了延长。那么,最新北京供暖延长时间多久呢?根据规定,2020北京供暖延长到什么时候?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北京供暖延长最新情况。
北京供暖延长时间多久 2020北京供暖延长到什么时候
北京供暖延长时间
2020北京供暖延长时间:延至3月22日24时。
北京往年供暖时间:一般是11月15日0时到次年的3月15日24时。
一般暖气不热原因有:
1、定压点低:补水泵定压点低,系统中高大建筑不热。
2、补水泵故障:补水泵出问题,无备用泵,系统严重亏水。
3、变频器失灵:补水泵变频器出故障,补水不及时。
4、膨胀水箱缺水:由于补水信号失灵等原因造成膨胀水箱亏水。
5、补水箱小:系统亏水严重,补水箱容积满足不了补水需要。
6、停水:意外事故引起,另外一些缺水城市可能也会发生这种情况,造成无法补水。
一般北京供暖收费是怎么样的?
供暖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即: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基本热价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计量热价
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等于每吉焦44.45元。
公共建筑收费标准:
本市公建实施按热计量收费后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标准为每个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标准为0.16元每千瓦时(44.45元/吉焦),按用热量征收。
缴费标准计算公式: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元)=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元)=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根据市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
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