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导语:就往年江西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来看,一般从6月开始发,一直发到9月份结束。其发放方式是随同工资一起按月发放,室外和室内的发放金额不同。那么,今年江西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2019年江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19年江西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江西高温补贴
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江西省6月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及计发方式。从2018年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也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不低于200元。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发放方式:
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四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
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从2018年起,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不发高温费可以投诉吗?
高温补贴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给予劳动者发放津贴,如不执行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逾期未改正补发高温补贴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10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2、高温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但却将高温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高温津贴用工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额外支付。
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高温条件下充从事工作的人,有权利可以在六月至八月内,以获得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高温补贴发放的。若是遇到公司不发高温费的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的。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获取高温补贴是我们的权利,大家一定要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