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导语:有些人出远门要办理一些业务,但是忘记带个人身份证或者丢失了个人身份证,这时候就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很多朋友不清楚: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想了解清楚的朋友们一定要收好以下这份指南了,祝大家顺利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临时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必须是本地户籍的,在前往当地派出所向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之后制证并收取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是立等可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图片
临时身份证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的回执条,准备好户口本和近期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
2、提前网上预约,到市公安办事大厅来取号,填写资料办理申请,缴纳费用。
3、取证时间是3个工作日后,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拿临时身份证。
异地补临时身份证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查找户口所在地在目前生活的地方是否有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办事处,通过互联网搜索或朋友处获得信息。若有,即可前往办理。
前往办理时应由本人亲自前往,并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到达办事处,一般需照相,以便与此前系统的身份证照片匹配是否为同一人。接下来缴费,提交相关信息。费用在100元以上,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贵一些。不过这个速度会很快,也值了。大约在10-15天左右,即可拿到补办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