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24-11-26 09:42:08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全国大部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即发放时间和发放金额。但是,目前为止,仍有一些省份是没有制定标准的,所以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发放。其中,青海地区就还没有制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我们一起来了解2019年青海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2019年青海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表

青海高温补贴标准

  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按月发放的地区中。

  据悉,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国家规定标准: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可以不发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吗?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码事吗?

  很多人易将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混为一谈,但严格意义上来说,防暑降温费并不等同于高温津贴。

  一般情况下,非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在夏季工作并不能当然获得防暑降温费,而对于有明确规定的地区如天津,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除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外,仍可以享有防暑降温费;非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亦可以享有防暑降温费。

  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发放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也可以用实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