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我***的简介-***的个人简介和任职的具体历程是什么

2024-11-26 02:39:53 来源:天气频道

***(1886-1975)
原名贤琮,号壁五,学名用威,笔名碧梧,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11年10月参加辛亥**,11月加入同盟会。1919年在十月**和五***影响下,接受马克思主义。1920年参与武汉地区**主义小组的筹建工作。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初任**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委员。1924年5月任汉口地委书记。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参加筹建***湖北省党部。1925年任***湖北省党部执行委员。1926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被派驻湖北省指导党务。同年秋,任**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他还先后创办《楚光日报》和《汉口民国日报》,发动和领导湖北的工农群众运动,成为湖北地区**运动的重要领导人。1927年4月任湖北省政府常务委员兼农工厅长,和*****一起向*****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28年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列宁学院英文班学习。1932年回国后进入中央**根据地,从事党和红色政权的建设工作。1933年3月任马克思**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教务长、副校长。1934年1月,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被委任为苏维埃中央政府最高法院院长。10月参加长征。1935年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任中央党校校长。1937年曾代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职务。抗日战争爆发后,被派到***统治区的武汉、重庆,先后任**中央长江局、南方局委员,积极参与领导党在***统治区的工作,为坚持国共合作抗日,团结**党派、爱国人士,坚持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1937年冬至1938年夏,在湖北地区领导创办军政干部训练班,为创建鄂中抗日根据地和发展抗日武装力量培养了干部。1938年在**六届六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同年7月起任国民参政会**方面的参政员,在国民参政会上同***当局的投降、**、倒退行为进行坚决斗争。1945年4月代表解放区人民和中国**党,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11月回国,任**代表团成员,参加国共两党谈判。1946年11月国共谈判破裂,他接替***领导**代表团,在极端困难复杂的条件下坚持斗争,直到1947年3月率**代表团撤回延安。随后任**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1947年4月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后改任**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华北财经委员会主任)。1948年5月任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主任。9月任华北******。解放战争期间,为建设华北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作了大量工作。*******成立后,任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1950年任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书记。1954年参与新中国第一部**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同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院长。12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1956年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1959年后任*******副**。1966年1月任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主任。“*****”中任*******代**。1975年1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建国以来,他为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和法制、巩固人民**专政,作了不懈的努力。1956年9月在中国**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言中,曾提出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要做到依法办事,必须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著名的主张。自**六届六中全会起当选为历届中央委员,七届一中全会起当选为历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一中全会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主要著作收入《***选集》,诗词收入《***诗选》等书中。

请给我***的简介!

***,中国无产阶级**家,中国**党的创建人之一,*******的主要领导人。湖北黄安(今红安)人。原名贤琮,又名用威,号譬伍。清光绪秀才。1911年参加辛亥**。同年加入同盟会,并在武昌军政府任秘书官。1914年赴日本留学。同年参加中华**党。1917年毕业寺东京私立日本大学法律专科。同年回国任律师。1920年创办私立武汉中学同年与陈潭秋等在武汉创建**主义小组和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出席中国**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汉口地方委员会书记、湖北省委委员。1924年国共合作后,负责筹建***湖北省党部。1926年出席***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后任***湖北省党部常委、湖北省政府常委兼农工厅厅长。创办《楚光日报》,汉口《民国日报》。1928年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后到中央苏区,任马克思**主义学校副校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1934年参加长征。到陕后,任**中央学校校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代**。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央长江局委员兼**部部长,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恢复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领导创办七坪、汤池训练班,为鄂中抗日根据在和抗日武装的建立培养了骨干力量。1938年被选为**第六届中央委员。后任**中央南方局常委,协助***领导华南及西南各省党的工作。1943年后主持**中央南方局的工作。同年7月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及驻会委员。1945年4月代表解放区人民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制宪大会,并在联合国**上签字。同年,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2月任**中央南方局书记。1946年在重庆、南京**代表团的工作。1947年3月率**代表团最后一批人员从南京撤返延安。后任**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主任、华北******。建国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1954上当选为******院长。同年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1956年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1959年、1965年连续当选为*******副**。曾组织并参与了《*******中央****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先后提出: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必须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制;国家所有机关必须依法办事,一要有法可依,二要有法必依;要培养人民的法律意识,使人民信法、懂法、守法,党员和国家干部首先要模范地守法等法制思想和法学理论,对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69年在**九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72年任*******代理**。1973年在**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主要蓍作收入《***选集》、《***政治法律文集》、《***诗选》等。

***的个人简介和任职的具体历程是什么?

1949年10月19日,中央****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成立,中国**党元老之一的***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位政法委主任。

***学问渊博,器识宏通,是中国**党众多无产阶级法律专家之一。他早年参加过辛亥**,在武昌军政府协助***掌管机要工作。大**失败后,在朋友的资助下,***到日本学习法律,对中外法律制度有较深的了解,回国后曾在武昌开办过律师事务所,入党以前在武汉是颇有名气的律师。后来,经李汉俊的引导,***由**主义战士走上了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道路。

早在上世纪30年代,***在中央苏区就担任过中华苏维埃工农**政府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院长,为当时党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少贡献;在国统区工作时,***又以法律武器与***作斗争。

无论是在中央苏区,还是长征路上,以及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都做为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48年3月,***决定让***负责筹备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华北****的工作。实际上,***交给他的任务,就是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进行试点。

当时,***已经是63岁高龄的老人,但他依然夜以继日的工作。为了实现***的战略构想,***将自己的每一步行动都和日后的全国政权联系起来进行思考。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开幕。

***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了华北******的重任。在***的领导下,华北****的工作效率惊人。仅据1948年10月至12月的不完全统计,华北****制定、颁布的条例、**就不下50种。这些条例为以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在1949年9月于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代表政协筹备会作了关于《*******中央****组织法》草拟的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

在报告中,***将国家名称、国家属性、政府组织原则、“政协”的性质和作用、中央****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等问题逐一提出,并加以说明。报告获得了会议的赞同。

在9月30日的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

10月1日,*******的开国典礼隆重举行。***跟随***、***、**、***、***等登上天安门城楼,听到国歌第一次在世界上回响,看到第一面国旗在蓝天里飘扬。“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在心里反复回味着这句历史性的话语,禁不住老泪纵横。

新中国开国之初,是百废待举之时,也是开始建章立制之日,而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的***自然就成为政法委员会主任。

1949年10月19日,***出席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被任命为中央****政务院副总理和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从此开始了他协助***领导国家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新历程。

10月21日,***主持召开了政法委第一次会议。在会上,***明确提出了政法委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内务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

***领导政法部门首先抓重点工作。***认为,人民**专政的国家要依法办事,第一件事就是要有法可依。

早在1948年10月16日,***在华北****人民政权研究会上就指出:

1954年9月,***当选为最高法院院长。他又领导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草案)。

1949到1952年,司法部门处理了600万件以上的刑事、民事案件,其中90%以上的处理是正确的,错判的有10%。

***故居的简介

位于红安县城关镇**街。***(1886~1975),又名用威,湖北黄安(今红安)人。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1920年建立武汉**主义小组,1921年出席中国**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时期,负责***湖北省党部工作。土地**时期,任**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南方局委员等职。1947年任华北******等职。1949年后,历任中央****政务院副总理、*******代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故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有正房一进六开间,两侧厢房各一间,砖木结构。现辟为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