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在武汉买套房子能落户几个人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宪生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
行政许可等项目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等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认定的196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继续实施。
现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各区、各部门要搞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工作,尽快将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附件
市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方式
1
纳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
目目录》范围内投资项目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
346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
发[2004]20号)
市发展改革
委
市、区分级
审批
2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
项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湖北
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市发展改革
委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3
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
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市发展改革
委
依法由市发
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
土房产局共
同审批
4
公路行道树的更新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
市交委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5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
(1)线路经营权的确定
(2)线路(站点)的设
置、调整
(3)线路经营者停业、
歇业
《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市交委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6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市交委
市、区分级
审批
7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市海事局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8
船舶装卸、过驳、载运危
险货物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5号)
市海事局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9
船舶登记
(1)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国籍登记
(3)船舶抵押登记
(4)光船租赁登记
(5)船舶标志和公司旗
登记
(6)变更登记和注销登
记
(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
院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5号)
市海事局
由部门审批
窗口审批
10
水路运输许可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船舶营运证
(2)国内水路运输服务
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37号)
市海事局
实行联网审
批
11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
运营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海事局
实行联网审
批
12
在通航水域或岸线上进行
有碍交通安全的作业许可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水域使用岸线
(2)在通航水域进行有
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3)水上拖带大型设施
和移动式平台
(4)船舶进入或穿越禁
航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在武汉买套房子能落户几个人 你知道吗?
我们整理了关于武汉落户的十个问答。对于湖北人来说,能够落户武汉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不过作为副省级城市的武汉,其落户也并不是完全放开的。我们整理了关于武汉落户的十个问答,应该能解答所有希望落户武汉的朋友们的疑惑了。
Q1:武汉中心城区和远城区买房落户政策有区别吗?
A:武汉中心城区指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这些区域的落户政策是购买面积在100平米以上企鹅总价不低于50万元的新房,购房者需年满16周岁。
武汉市远城区是指: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这些区域需购买总价20万元以上且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
Q2:购房落户支持几个人同时落户?
A:目前购房落户政策支持3个人同时落户,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一人(双胞胎和多胞胎不受限制)。
Q3:2008年11月1日以前买的房子能落户吗?
A:2008年11月1日以前买的二手房,如果属于中心城区,则要求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面积在120平米以上。如果属于远城区,则无法落户。
Q4:武汉购房落户手续收费吗?
A:武汉市购房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一般可在7个工作日内办好。
Q5:房产证上面有其他人,也能落户吗?
A:除了夫妻共同财产外,其他房屋共有产权人,如果去所占份额符合落户标准,也可办理落户。
Q6:如果买了多套小房子,可以累加吗?
A:这是可以的。如果多套房子累加后符合总价和总面积的标准,也是可以落户的。
Q7:二手房可以落户吗?
A:买二手房不可以落户,但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可以落户到自己二手房里。具体如下: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汉落户: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
2、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3、在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Q8:在哪里办理武汉购房落户手续?
A:武汉各行政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均可办理。此外平安武汉网也已经开通了在线受理功能。
Q9:购房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可进入平安武汉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
(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对非婚生子女(无论有无出生证),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申请人系离婚后再婚,携子女随迁的(申请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
7、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要求
1、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
2、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需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Q10:户口可以迁移吗?
A:中心城区因为购房可以平行前移,也可以由中心城区迁往远城区,但远城区户口不可迁至中心城区的自有二手房。
巴东高铁站在哪里
位于中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
是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车站管辖的二等站,根据国铁集团通知,既有沪蓉线(宁蓉线)巴东站更名为野三关站。巴东北站更名为巴东站,从4月1日起正式使用新站名。站台规模为二台五线,具有列车始发终到的能力。
相关内容:
站房内还设置了巴东土特产展馆。
巴东站的政务服务中心、红色驿站也已建好,高铁开通后,属地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将为进出站旅客提供补办身份证、旅游咨询等各种服务。
巴东站还建设了人大代表工作室,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让人大代表走进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
自郑渝高铁郑万段巴东站开工建设以来,恩施联通积极行动,在火车站周边进行基站选址、查勘,共开通51个4G/5G基站,覆盖铁路沿线及火车站周边地区。经过现场测试,联通网络覆盖率达100%,为高铁乘客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
江汉区港澳通行证在哪里续签
江汉区出入境大厅及自助机受理点一览:
江汉区公安分局出入境
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1号(区政务中心)
电话:027-85767006转8029
具体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自助机受理点:
江汉政务中心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江汉区政务中心二楼
汉口火车站警务站
地址:发展大道汉口火车站广场路口
汽运社区警务室
地址:菱角湖万达后面汽运社区内
武展警务站
地址:解放大道武展东路路口
拓展内容:
武汉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办理
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
2、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含在武汉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3、在武汉驻地部队服役的军人及所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现场办理:携带齐办理护照所需的资料,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注意: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人员单独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携带好相关资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预约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受理。
注: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机关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领取回执。
4、缴费(仅支持银联卡、支付宝、现金)。
5、选择领取方式:可前往现场取、邮递。
网上办理
①网上预约:进入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网→选择预约受理→选择户籍类型(武汉户籍、湖北省内户籍、非省内户籍)→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②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出入境事项→出入境预约→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③在预约完成后,在规定的预约时间段内携带好所需材料到达预约地点进行办理。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上预约)
自助机续签
①携带好已持有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前往自助机;
②自信操作(点击立等可取);
③插入电子港澳通行证;
④选择前往地;
⑤选择签注类型和次数;
⑥确认联系方式和申请信息);
⑦缴费(仅限银联卡);
⑧打印签注信息;
⑨完成。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
①省内户籍: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签注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②外省户籍: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签注的,单独签注类15天内签发。
③市内户籍:单独签注类为5个工作日。
④需要函调或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2、收费标准:
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一年(含一年)以下多次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二年(含二年)以下多次签注120元/件,二年以上三年(含三年)以下多次签注160元/件。
签注规定
1、赴香港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申请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或1年二次签注。
3、赴澳门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可以申请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或1年一次签注。
2、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注意事项
1、携带好已持有的港澳通行证(证件在有效期内),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将无法办理。
2、因支付方式限制,仅支持支付宝、现金、银联卡,请提前准备好支付宝、现金、银联卡,并且保证其余额充足。
3、所有需复印材料皆为A4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