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明星最爱的热狗摊会有多好吃

2024-10-21 06:40:35 来源:天气频道

1
乔治·华盛顿
1789-1797
联邦党
2
约翰·亚当斯
1797-1801
联邦党
3
托马斯·杰斐逊
1801-1809
**共和党
4
詹姆斯·麦迪逊
1809-1817
**共和党
5
詹姆斯·门罗
1817-1825
**共和党
6
约翰·亚当斯
1825-1829
**共和党
7
安德鲁·杰克逊
1829-1837
**党
8
马丁·范·布伦
1837-1841
**党
9
威廉·哈里森
1841-1841
辉格党
10
约翰·泰勒
1841-1845
辉格党
11
詹姆斯·波尔克
1845-1849
**党
12
托卡里·泰勒
1849-1850
辉格党
13
米勒德·菲尔莫尔
1850-1853
辉格党
14
弗兰克林·皮尔斯
1853-1857
**党
15
詹姆斯·布坎南
1857-1861
**党
16
亚伯拉罕·林肯
1861-1865
共和党
17
安德鲁·约翰逊
1865-1869
共和党
18
尤利塞斯·格兰特
1869-1877
共和党
19
拉瑟福德·海斯
1877-1881
共和党
20
詹姆斯·加菲尔德
1881-1881
共和党
21
切斯特·阿瑟
1881-1885
共和党
22
格罗弗·克利夫兰
1885-1889
**党
23
本杰明·哈里森
1889-1893
共和党
24
格罗弗·克利夫兰
1893-1897
**党
25
威廉·麦金利
1897-1901
共和党
26
西奥多·罗斯福
1901-1909
共和党
27
威廉·塔夫特
1909-1913
共和党
28
伍德罗·威尔逊
1913-1921
**党
29
华伦·哈定
1921-1923
共和党
30
卡尔文·柯立芝
1923-1929
共和党
31
赫伯特·胡佛
1929-1933
共和党
32
富兰克林·罗斯福
1933-1945
**党
33
哈里·杜鲁门
1945-1953
**党
34
德怀特·艾森豪威尔
1953-1961
共和党
35
约翰·肯尼迪
1961-1663
**党
36
林顿·约翰逊
1963-1969
**党
37
理查德·尼克松
1969-1974
共和党
38
杰拉尔德·福特
1874-1977
共和党
39
詹姆斯·卡特
1977-1981
**党
40
罗纳德·里根
1981-1989
共和党
41
乔治·布什(老布什)
1989-1993
共和党
42
比尔·克林顿
1993-2001
共和党
43
乔治·w·布什(小布什)
2001-2009
共和党
44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obama)
2009-?
**党

边走边吃

边走边吃也许是一种紧张而局促的生活状态,也可能是一种悠闲而享受的生活态度。赶着上班的人把散发着强烈气味的早餐带进地铁,不但窘迫而且无礼。跟闺蜜逛街的姑娘,手里一杯奶茶或是一小盒章鱼烧,却是生活最美好的画面。
适合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小吃,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成都街头的大头菜夹锅盔是别处看不到的。广州路边摊卖的萝卜牛杂简直是无与伦比的美味。简单如桂花赤豆小汤圆也是街边的最好,二十年前我在扬州博物馆看过金农的双钩墨竹之后到门口的三轮车小贩那里吃过一碗,至今没再遇到那样浓淡得宜恰到好处的温香软绵。
而在北美,除了端在手里的咖啡,边走边吃实在不怎么流行,既没有这样的氛围,可吃的东西也乏善可陈。不过少虽少,却并不是没有。
1.热狗
可以站在街头吃的食物,hotdog(热狗)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繁华的闹市,每一个街区转角处都有一个出售热狗的小贩,推着三尺来长一两尺宽的四轮小车,支开来撑起阳伞就是一个摊头。摊主在里边站着,一个烤架上几根香肠滋滋冒油。
虽然外观差别不大,但卖热狗的摊子通常都会把“hotdog(热狗)”和“sausage(香肠)”加以区别——hotdog是牛肉馅的,摊子上挂的价目表往往写着allbeefhotdog(全牛肉热狗),而sausage则多是猪肉馅的,有german(德式)、italian(意大利式)、polish(波兰式)等不同的口味。
德式香肠又称bratwurst,或简称brat,大多是新鲜没有烟熏过的,香料味比较重。波兰香肠有时候直接用波兰语写成kielbasa,蒜香浓郁,轻度烟熏,外观更像哈尔滨红肠。北美出售的kielbasa形状也与其他香肠不同,是很长的一条弯曲成马蹄形。而摊头的意大利香肠常常是spicyitalian或hotitalian,辣味的。
小贩把烤好的香肠放在面包里给你,任何调料都没有添加。小车面向顾客的一方有一个长条形的凹槽,各种酱汁和小料在那里面一字排开,食客自己加。这些配料统称为condiment。酱料必不可少的是ketchup(番茄酱)、mustard(黄芥末酱)、hotsauce(带有强烈酸味的辣酱),干货则有onion(洋葱,切成小粒)、tomato(番茄,切成小粒)、relish(一种翠绿色甜酸味的腌菜,切成碎末)、pickle(酸黄瓜,切成丁或薄片)、picklepepper(腌辣椒),通常还会有外观和味道都类似于东北酸白菜的sauerkraut(德国酸菜)。
热狗在北美街头的江湖地位还不仅仅依靠分布广泛。就像丐帮如果只有一袋二袋的弟子人数再多也不顶事,总得有几大护法几大长老才压得住阵脚。热狗界也有这样的豪华配置。
cheesedog(芝士热狗)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有的cheesedog选用含有芝士的香肠,更多的则是在面包夹好香肠、放好基本酱汁和小料之后再往上放一块芝士。最好是连着芝士一起略烤一下,以芝士似融非融的状态口感最好。
正如丐帮遍布各地的分舵自有其特色,热狗在不同城市也有本地人最爱的版本。chicago-stylehotdog,也叫chicagodog或chicagoredhot(芝加哥热狗),特点是配料量大。别的地方把番茄切成丁,芝加哥人则是大片大片地往里塞。别的地方把酸黄瓜切成薄片,芝加哥人则是整条一切二。
普通热狗大多用白面包,而芝加哥版却用poppyseedbun(**籽面包),这种面包上有黑色的比芝麻还小的**籽。顺便提一句,**籽是一种安全的食材,在世界各国都是合法的,也名列中国国家食品标准的香辛料列表当中。欧美各国在面包和烘焙糕点中添加**籽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不过说实话我从不觉得它有什么吸引人的味道。
芝加哥人热爱的热狗还有一种叫maxwellstreetpolish(麦斯维尔街波兰热狗),以街名命名,使用波兰式香肠做主料,最要紧的是配以腌辣椒和烤得软烂焦香的洋葱。
无独有偶,与中部的芝加哥遥相呼应的还有西海岸的西雅图,他们也喜欢在热狗中加入大量烤洋葱,而seattledog(西雅图热狗)的独特配料还包括creamcheese(奶油芝士),cabbage(卷心菜)和bbqsauce(烧烤酱)。
身为首都,华盛顿也不甘人后,必须要有自己特色的热狗。此地的half-smokehotdog(半烟熏热狗)也有独到之处,处处凸显一个“半”字。香肠的配料必须是一半猪肉一半牛肉,灌好的香肠要用烟熏但只熏得半湿不能熏干熏透,烤的时候也得从中间划一刀使其成为两半。这种热狗上面除了一般常见的调料还要浇上一勺chili,这是用豆子和牛肉末熬成的糊状汤羹。
不能再列举下去了。总而言之,每到一地,在街头找找本地特色的热狗,一定会有所收获。
2.油炸小吃
推着手推车卖热狗的摊贩都有固定位置,倒不**湖争斗各守势力范围,实乃市政许可制度使然。
游商在北美各地也是有的,不过卖的东西不同。居民区里面偶尔会听到铁皮相互敲击发出的清脆声音,音量足可以穿透民居传入耳中,却又不至于大到扰民。有经验的住户不必伸头出去看就知道这是磨刀的来了。以如今的生活方式,这种传统生意居然还能维持,也是难得,不过这样的卡车终归是不多了,一年到头也未必听到一次。
更多的卡车生意是foodtruck(快餐卡车)。一个手推车就可以卖的热狗,挪到那么大一辆卡车里面,是不是成本太高赚不了钱了呢?所以foodtruck绝不会只卖热狗。车上现烤现卖的burger(汉堡)会散发出扑鼻的香味,引得路人驻足。
而这种foodtruck最吸引人的还不是热狗和汉堡,切成粗条的fries(薯条)才是他们的杀手锏。不知道是选用的土豆品种不同还是锅里的油有独到之处,或者只是因为环境不同造成的心理感受,foodtruck上的薯条是任何其它食肆的出品都无法比拟的,快餐店比不了,高档餐厅也比不了。
我办公楼门口常停有一辆这样的餐车,午饭时间总是排长队。若天气晴暖,买了就在楼下露天而吃,实在是工作间隙的一种享受。有一次我买了薯条,突然下起雨来,我只得斗胆带回办公室。这是狭长的一层楼,全开放式的办公区,有好几个不同部门的人,大家各忙各的,许多人只是面熟却并不认识。吃完薯条后过了一个星期,我在电梯里遇到这样一位叫不出名字的同事,他冲我眨了眨眼,用一种神秘的语调说:“我那天闻到你的薯条了,太香了!”
薯条在加拿大有一样豪华升级版,这就是枫叶国的特色美食poutine——薯条加上特别的cheesecurds(奶酪块),再浇上热热的gravy(肉汁)。
地道的poutine一定要用cheesecurd而不能用cheese(芝士)代替。这种cheesecurd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芝士,而是做芝士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副产品,比芝士要更滑嫩,脂肪含量也低一些。之所以不甚普及是因为cheesecurd必须在生产出来以后当天吃掉,否则就失去其“弹牙”的口感了。
做poutine的时候趁热浇上去的gravy温度适中,既可以让cheesecurd受热融化变软又不至于完全化掉。凉的cheesecurd和热的gravy在口腔里面碰撞,热热的却又裹着点凉意,半流质但又粘在牙上扯出丝来,光是触觉就能把你带到一种空灵却又似是而非的状态,有点“偷不着心痒痒”的意思。
如果不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吃着玩,更有吸引力的还是甜食。《玩吃》一章中谈到过主题公园里的funnelcake、churros一类油炸的甜食,街头也能找到其踪影。某些极具地方特色的街头小吃也是它们的**。
跟poutine一样可以称为加拿大特色的还有beavertails,直译为河狸尾巴。河狸尾巴是加拿大特产,因为河狸是加拿大特产。河狸是一种憨态可掬却力量强大的哺乳动物,一嘴利齿可以把粗大的树木咬断,再把断木从山上推到河里筑成结构精巧的堤坝,供捕鱼之用。跟麋鹿一样,河狸也是加拿大人引以为傲的国家级萌宠,旅游景点常能看见穿着皇家骑警制服的河狸卡通玩偶。
河狸的外形有一个特别容易辨认的特征,就是它圆圆扁扁的尾巴。这种名为beavertails的小吃其实是一张油饼,因为形状扁平酷似河狸的尾巴故而得名。这种油饼跟老北京人早餐常吃的糖油饼十分接近,不过加拿大版炸好以后还要在上面加上配料再吃。
这东西都是现点现做,面团是事先准备好的,做的时候用手扯成扁平的一张,下油锅炸至金黄色出锅。洒上点混有肉桂粉的白糖就成了最基本的cinnamon&sugar(肉桂白糖)款。要想吃得过瘾些,可以加上chocolatehazelnut(巧克力榛子酱)和banana(香蕉),还可以把oreo(奥利奥饼干)掰碎了洒上去。
1978年一对夫妻把他们独门秘方的油饼注册了beavertails的商标,几十年苦心经营下来,现在已经成了到加拿大旅游不能不吃的小吃之一。就连加拿**使馆为奥巴马第一次当选总统举办的招待会上吃的也是beavertails,还特意用巧克力和maplesyrup(枫树糖浆)混合成酱料在油饼上画了一个代表奥巴马的字母o,从此这款特别版被命名为obamatail(奥巴马尾巴)。
而在美国,类似这样的油饼又出现了另一个变种,也以动物身体命名为bearclaw(熊爪)。跟河狸尾巴不同的是,熊爪油饼是带馅的,馅料一般是杏仁碎和砂糖混合而成。
3.冰淇淋
foodtruck当中有一种深受小朋友欢迎的,自然就是icecreamtruck(冰淇淋卡车)。这种车一望而知,因为白色的车上一定画着巨大的蛋筒冰淇淋。夏天的沙滩、公园,但凡小孩子多的地方,总少不了这种卡车。它们也会像磨刀的卡车一样走街串巷,招徕生意的是节奏明快的音乐,绝不会与磨刀的锵锵声混淆。
冰淇淋卡车最主要的出品是softserveicecream,现从机器里面挤出来的那种软软的冰淇淋,多数只有三种口味,vanila(香草),chocolate(巧克力),和一半香草加巧克力缠绕而成的twist。
店里面出售的冰淇淋冻得比较硬,卖的时候用勺子挖出来,所以计量单位是scoop(勺)。而卡车上的软冰淇淋则是以大小论价,small(小),medium(中),large(大)。
冰淇淋可以装在杯子里用勺挖着吃,也可以放在蛋筒里,价钱一样,但如果你不说老板一定会问你“inacuporcone(杯子还是蛋筒)”。普通的蛋筒叫sugarcone,薄薄脆脆的一层。加几毛钱可以升级为一个wafflecone(华夫筒),比较硬,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它的口感。
冰淇淋上面还可以加些花头。有点温度的巧克力浆以液体形式存在,浇一层在冰淇淋上面,迅速冷却之后形成硬壳,这叫chocolatedip。上面还可以洒些peanut(花生碎)或是sprinkles(彩色碎糖),前者增加香味,后者多是小孩子觉得好看好玩。
在菜单上为数不多的选择中,bananaboat(香蕉船)和sundae(圣代)算是冰淇淋卡车上比较“豪华”的配置了。香蕉船顾名思义是把香蕉顺着长边剖开摆成船形,冰淇淋“坐”在里面。圣代则是美式甜品传承百年的经典,在冰淇淋上面浇一层酱汁或糖浆。最传统的搭配是香草冰淇淋加maraschinocherry(糖渍樱桃)和whippedcream(鲜奶油),现在常见的还有chocolatesyrup(巧克力糖浆),caramel(焦糖)等。
parfait是圣代的一个变种,在几层冰淇淋中间夹入granola(麦片)。如果在甜品店,parfait上面还可以淋一点烈酒,但由于北美绝大多数地方对酒类饮料的严格管制,卡车上不会有。
除了现场制作,冰淇淋卡车也会出售一些包装好的popsicle(冰棍),以红白蓝三色的最为常见。这种冰棍基本上就是糖加色素,超级不健康,除了甜也没什么别的味道,但架不住小孩子就是喜欢。
冰淇淋卡车还有饮料。跟色素冰棍差不多的是slush(沙冰),唯一的区别是加了色素的糖冰没有串在棍子上而是打碎装在杯子里。更加美味的是shake(奶昔),这是milkshake的简写——水果加冰淇淋一起打碎。
奶昔的另一个版本是smoothie,冰淇淋卡车一般不卖,但有不少小店专营此道。相对而言smoothie中的奶制品含量略低,水果打得不那么碎,吃起来较有颗粒感。卖smoothie的小店有一种专用frozenyogurt(冰冻酸奶)配以水果一起进搅拌机打碎。这种frozenyogurt与冰淇淋制作方法不同,直接把厚实的酸奶冻成冰就可以了。因为北美的冰淇淋非常甜,而酸奶糖份少些,frozenyogurt也就被许多追求健康的食客捧为冰淇淋的替代品。从味道来说,我个人觉得二者各有千秋。
4.巧克力和糖果
巧克力在西方真的是一种文化,重要到需要有专门一个名词来描述制作巧克力的师傅。英语里面厨师叫chef,一般的甜点师可以在“厨师”前面冠以“甜点”叫dessertchef,或是冠以“面点”叫pastrychef。但巧克力师傅不适用这种命名方法,他们叫chocolatier,显得卓尔不群,绝不能与一般的厨师混为一谈。
各种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在超市和便利店占据了不少的货架,但它们不算严格意义上的街头小吃。专业的巧克力店铺,一类是大品牌的连锁专卖店,一类是当地特色的家庭作坊式百年老店,而后者一定有现场制作的部分。
除了展示巧克力的制作过程,这些店铺还有一种用巧克力蘸水果的小吃。最有名的是chocolatedippedstrawberry(巧克力蘸草莓),或称chocolatec****edstawberry。新鲜的草莓,外面裹上darkchocolate(黑巧克力,也称blackchocolate)或whitechocolate(白巧克力),好看又好吃。
巧克力的原料主要有固体可可粒、可可脂、奶和糖。黑巧克力不含奶,只有少量糖或完全没有糖,略带苦味,跟草莓搭配在一起两种不同的味道和口感相互映衬,别有风味。而白巧克力不含固态可可,只有可可脂和牛奶。可可脂是从可可豆中提炼出来的植物油脂,浅黄色,跟黄油差不多。因此白巧克力更加顺滑醇和,它与草莓放在一起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除了巧克力,旅游点或购物中心还能看到一种confectionary(糖果店),其中现场制作的fudge最为著名。这是一种跟焦糖十分相似的软糖,制作比较复杂。糖加热融化,倒出来,加上黄油,反复揉搓而成。
类似的还有toffee(太妃糖)。这种糖果在大西洋赌城得到改良,吸收了中国人所谓“要想甜加点盐”的哲学精神,成为了名肇一时的大西洋城特产。因为在制作过程中加入盐,故而得名saltwatertaffy(盐水太妃糖)。
toffee这个词还出现在另一种小吃甜食的名字中,这就是toffeeapple(太妃苹果),不过这玩意在北美一般叫做candyapple或candiedapple(糖苹果)。跟巧克力蘸香蕉差不多,整只苹果用一根小木棍插着,外面包裹一层红色的糖浆,冷却后形成粘牙的硬壳,实在不怎么好吃。

好莱坞明星最爱的热狗摊会有多好吃?

创立于1939年,位在好莱坞的pink’s热狗一直是影视红星及洛杉矶居民最爱的小吃店;如果你在热狗摊排队时,看到一辆劳斯莱斯停下来,西装笔挺的司机下车向店家领取事先订好的热狗,别惊讶,这就是pink’s热狗,如果运气好,还可以遇到汤姆汉克斯带着一家大小在这吃热狗呢。

据说,迈克尔·杰克逊小的时候就曾来过摊位买热狗,布鲁斯·威利就是在吃“品氏”热狗的时候向黛咪·摩尔求婚的,汤姆·汉克斯的派对也曾订购过“品氏”的热狗。而热狗摊本身更是以明星姿态多次出现在艾迪·墨非等人的电影中,也攻占过许多知名媒体的版面。为了强调名人的光环,热狗摊的一面墙上还贴满了明星的签名照。

不管你什么时候来到这家店,都要排长长的队才能买到热狗。

但有趣的是,pink'shotdog全加州只有一家,没有开连锁。

70年的老店了,实在难得,他们的热狗品种多,花样丰富,选择余地大,只是务必要排队的,去前要有心理准备。

总统卖热狗(1)

开业至今已65年,除了外观从当初的一辆手推车摊位,变为今天附有几张白色塑料桌椅的小型餐厅摊位,“品氏”几乎没有改变过,还是向同一家供货商购买食材,还是贩卖从开店第一天开始就卖的牛肉热狗。要知道,这在历史感不强的洛杉矶简直就是个奇迹。

总统卖热狗(2)

在洛杉矶,一切都变化得很快,餐厅开了关关了又开,什么都没有定数,但是,经济萧条时代就存在的“品氏”,却以其悠久的历史,在这个变化无常的大城市建立起了活古迹般的特殊地位。很多常客都是吃“品氏”长大的,他们对这个摊位有着美好的童年记忆以及特殊的感情。

看了看菜单,热狗的品种足足有30多种~

总统卖热狗(3)

此店的特色之一是在于他们会用特别的人、事、物来为热狗命名。

当电影《魔戒》席卷全世界影坛时,“品氏”趁着热潮推出了“魔戒热狗”,也就是在热狗的中间套上一个洋葱圈。“品氏”的英文———pink’s的意思是粉红色,为了加深顾客对摊位的印象,服务员每天都穿粉红色的衣服,在热狗摊举办各种活动时,店员们也都清一色戴上粉红色的帽子。

热狗的来历?

hotdog一词却来源于一张漫画上的讹写。1906年时,细长流线型的香肠,在美国仍是一种新奇的食物,有各种各样的叫法,如“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香肠”、“维也纳香肠”、“小红肠”,还有叫“德希臣狗香肠”的。

德希臣狗是指长体短腿棕毛狗,由于香肠的形状颇似这个品种的狗而得名。在这期间,获得点心注册经营权的哈里·史蒂文斯,把他制作的德希臣狗香肠面包推销到纽约的棒球赛场中,成了风行一时的食品。

总统卖热狗(4)

扩展资料:

热狗会使用不同的材料,传统上会使用法兰克福肠,而一般则以猪肉或牛肉为主,但也有使用牛肉及猪肉的混合馅料,或是甚至使用火鸡肉、鸡肉或蔬菜类等不同材料制作,再经过调味,入味,有时会用烟薰,然后烹煮。在出货前一般会先把包覆热狗的覆膜先去掉。

一般尺寸的热狗长度是6寸(15厘米)。在某些地方则是长度12寸(30厘米)的热狗比较受到欢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热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舌尖上的美国:盘点美国十大美味热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