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云南旅游局制定旅游产品30天无理由退换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业的声誉,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含旅游公司,下同),涉外旅游饭店(宾馆)、餐馆、商店、车(船)公司(队),以及其它旅游涉外经营单位,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旅游行业管理是指对旅游宣传招徕、组织接待和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综合服务的统一管理、领导和检查监督,其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编制发展旅游业的长期、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管理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四)审批旅游经营单位,制定服务质量标准、技术等级标准,对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管理旅游宣传、外联推销和核发旅游签证通知;
(六)管理旅游行业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料考评和聘任,以及职业教育培训;
(七)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价格、财务、外汇和旅游统计;
(八)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和旅游交通运输的发展;
(九)对旅游行业协会、学会、联谊会实施指导和管理;
(十)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部署和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条省旅游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省旅游行业实行全行业管理。
州(地、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工商、物价、公安、税务、劳动、审计、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支持、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搞好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第五条旅游业应纳入各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中期规划及年度计划,采取必要的经济政策,扶持旅游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加速旅游业的发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集中必要的资金作为旅游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旅游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第六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各地旅游饭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征求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按建设规模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重点项目须经省旅游局审核,报经省级综合部门批准,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第七条全省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和行业归口关系,建立双重计划统计和考核管理制度,对一、二类旅行社、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饭店,省旅游局要加强指导和考核。第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开办经营各类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须经下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开办经营第一类、第二类业务的旅行社,须经省旅游局同意,转报国家旅游局审查批准;
申请开办经营第三类业务的旅行社,须经省旅游局批准,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上述旅行社须按各自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旅游经营单位非法或变相经营旅游业务。
境外和省外的旅游单位,在本省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和经营单位,应经省旅游局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我省经营旅游业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有关法规处理。第九条凡在省内经营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旅游涉外饭店、餐馆、商店、车(船)公司(队)、娱乐场所,一律实行定点管理制度。
旅游涉外定点单位的确定,由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推荐,所属地、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旅游局批准。
非定点或虽已定点但经复查不符合规定条件而取消定点单位资格的,不准经营旅游涉外业务。第十条凡在省内经营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涉外旅游饭店(宾馆),实行星级评定制度。全省涉外旅游饭店(宾馆)的星级评定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云南旅游局制定旅游产品30天无理由退换,你买旅游产品踩过坑吗?
在这方面我非常有发言权,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外出旅游的人。但是我不喜欢一个人旅游,因此几乎每次出去都要跟团进行游玩。我可以说踩过无数个坑,可是为了旅游为了欣赏国家的大好河山,也只能硬着头皮踩进去。虽然有一段时间,国内旅游十分混乱,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政策的改变。现在的旅游环境越来越好,大家如果想出去旅游,完全可以跟团。
云南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省份,几乎涵盖了全国56个少数民族。因此云南的地域特色和民族氛围尤为强烈,许多人都喜欢去云南游玩,品尝当地的美食,观赏当地优美的风景,体验当地具有特色的民族习俗。云南省为了可以增加游客数也想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乱象。让广大游客都感受到云南的魅力。
具体的事情经过是什么?
因为在此之前云南旅游十分坑,虽然风景特别好,但是强买强卖。许多导游都快指着你的鼻子骂如果说你不去当地购买特色产品。让人的旅游心情全无,并且旅游结束以后也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千万不要去云南,云南特别坑。云南省为了解决这种现象,就在2019年5月1日制定了新的旅游规章制度,最主要的一条是旅游产品,30天无理由退换。这是一条非常好的规章制度,在实行了两年一共帮助游客退款1.2亿人民币。也让云南的旅游乱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买过旅游产品踩过坑。
作为一个经常旅游的人来说,踩过的坑可能比普通人旅行过的地方都多。但是通过长时间的旅游和总结经验,现在也摸索出到底该如何防坑。其实现在这条经验也不常用。毕竟国家在整治旅游乱象的问题上下了非常大的功夫,现在很少有导游有强买强卖的现象。游客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让人们的旅游体验十分好。
为什么要出去旅游?
在我看来,如今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非常大,工作的压力,家庭的压力,使当代年轻人喘不过气来。因此在节假日外出旅游,可以使紧张的氛围得到缓解。在旅游中感受国家的美好,感受闲暇的时光。可以让我们回到工作时,心情舒畅,工作更加舒心。所以说如果有空闲时间,经济情况也允许的话,就可以外出旅游。
云南旅游局通讯电话,投诉方式
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0871-6460831596927
昆明市旅发委——0871-63163620(咨)/63164961(投)
楚雄州旅发委——0878-3138655(咨)/3122440(投)
玉溪市旅发委——0877-2067406(咨)/2007403(投)
昭通市旅发委——0870-2123079(咨、投)
曲靖市旅发委——0874-3122424(咨、投)
文山州旅发委——0876-2151551(咨)/2151632(投)
普洱市旅发委——0879-2134847(咨)/2145370(投)
红河州旅发委——0873-3732272(咨)/2137291(投)
临沧市旅发委——0883-2127788(咨)/2140003(投)
丽江市旅发委——0888-5123432(咨、投)
大理州旅发委——0872-2316784(咨)/2121246(投)
怒江州旅发委——0886-3624247(咨、投)
德宏州旅发委——0692-2104169(咨)/2137927(投)
保山市旅游局——0875-2122590(咨)/2122583(投)
西双版纳旅发委——0691-2129850(咨)/2122232(投)
迪庆州旅发委——0887-8226555(咨)/8231460(投)
百度好奇旅游,纯玩无购.物的旅游
云南旅游局的投诉电话谁知道
云南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当地区号+)96927。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电话:0871-646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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