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副市长许迈年|许迈永的落马

2024-11-25 20:52:10 来源:天气频道

杭州市副市长许迈年,47岁属牛,因为许迈永是1959年出生,所以属牛。许迈年浙江杭州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党,工商管理硕士

许迈永的落马

2009年4月28日,浙江省纪委、浙江省委组织部证实,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浙江省委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12月22日正式移送浙江省检察院。此前,该案由***督办,其中牵涉了杭州多家房地产企业,一时间浙江官场及地产界为之震动。而许迈永案在官场中波及有限,目前确知涉案的只有许迈永本人及其妻子,其余被要求协助调查的官员暂时无涉。
牵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作为地产一线城市,杭州地价、房价之高,长期为全国所瞩目。在此背景下,长期主政杭州市西湖区的许迈永,谋取了惊人的不当利益,亦成为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勾结的范本。受贿1.6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随着号称“三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案的开庭,国内官员贪腐的纪录被刷新。
“许三多”再次成名,这次出名的不是那位“不抛弃、不放弃”的众人喜爱的士兵许三多,而是官员“许三多”: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因“三多”———钱多(钱财两个亿)、房多(房产许多处)、女人多(两位数),而独树于落马官员之中。
3月16日至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浙江开氏集团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
3月16-1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许迈永巨额贪污受贿案。两天后,许妻戚继秋亦在同一法庭受审。时隔月余,该案至今尚未宣判。
经本报记者调查,牵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作为地产一线城市,杭州地价、房价之高,长期为全国所瞩目。在此背景下,长期主政杭州市西湖区的许迈永,谋取了惊人的不当利益,亦成为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勾结的极佳范本。
根据检方指控,许迈永索取、收受浙江坤和集团董事长李宝库830万美元、开氏集团董事长项兴良2500万元、海陆集团董事长许飞跃2000余万元、汉帛中国前董事长高志伟2000万元……其胃口之大,令人咋舌。
2009年4月许迈永被***“**”迄今已逾两年,杭州地产圈依旧风波未平。不少房地产商至今仍处在取保候审阶段,静待许迈永夫妇宣判结果的出炉。
留用地的生意
根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许迈永最早的一笔贿金,来自其远房亲戚许飞跃。
在许迈永的老家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戴村,许姓只有许迈永一家。许迈永的亲戚很少,加上两个弟弟皆是盲人,许迈永因此十分看重许飞跃这位远房亲戚。
许飞跃,1967年出生,比许迈永小8岁,原为萧山市湘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彼时,36岁的许迈永正担任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据指控,1995年,许飞跃看中萧山一块土地,在许迈永帮助下拿到开发权。许飞跃倒手赚了300万元,许迈永分得150万元。此后,许飞跃在杭州多个房地产项目中得到许迈永的关照,许迈永亦从许飞跃处得到好处2000多万元。
1999年10月,时年32岁的许飞跃,注册成立浙江海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调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2002年6月,许迈永调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后,海陆旋即将触角伸向西湖区。2004年2月,浙江海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6000万元,许飞跃、孔黎黎分别持股75%和25%。
进入西湖区后,海陆接连开发了两个项目—位于三墩的剑桥公社和位于小和山的un公社。其中,前一项目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大本部)正门附近,海陆集团目前即在剑桥公社顶楼办公;后一项目位于浙江工业大学小和山校区对面。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项目皆为西湖区的留用地项目。
所谓留用地,是指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后,留下其中10%给当地村委会使用或开发,以保证失地农民的生计。西湖区三墩镇,正是杭州留用地最集中的地方。
一位与许迈永共事多年的官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许迈永任职西湖区后,垂涎不已的正是这10%的农村留用地。
关于许迈永妻子戚继秋一案,2003年上半年,戚继秋接受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请托,向当时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的丈夫许迈永转达帮忙解决该公司“公元大厦”项目用地拆迁事项。事成后,戚继秋伙同许迈永,借用他人名义,以低于市场价321万余元的价格购得“公元大厦”房屋一套。图为公元大厦全景。
有数据显示,光西湖区三墩镇即有留用地项目27个,面积742亩,折合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这些土地早年都实行协议出让,不用走招拍挂程序,正好给许迈永提供了上下其手、进行暗箱操作的空间。海陆集团能拿到浙江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附近的黄金宝地,正是得益于许迈永的关照。
以开发剑桥公社的杭州龙申置业有限公司为例,龙申置业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金3181.8181万元,其中虾龙圩社区居委会持股40.86%、厚诚桥社区居委会持股22%、海陆集团持股37.14%,但公司三位高层许飞跃、徐利霞、葛亚萌均来自海陆集团。目前,总建筑规模约10万平方米的剑桥公社已基本售罄,海陆集团之获益当数以亿计。
有远房亲戚许迈永的关照,海陆集团近年的发展十分迅速。公开资料显示,目前该集团旗下已拥有浙江海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龙申置业有限公司、桐庐海陆世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月亮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嘉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兴化市海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家全资子公司。
许飞跃没有亏待许迈永。检方资料显示,除直接给许迈永现金外,2004年许迈永向许飞跃提出想买个商铺,随即以妻子的名义买下杭州市中心一间价值320万元的商铺,许飞跃付了钱,即把钥匙交给许迈永的妻子戚继秋,让其收取房租。从2004到2009年许迈永落马,5年时间许迈永共收取房租150万元。
丈夫炒房,妻子炒股
海陆集团或许是从杭州留用地项目中获益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但第一个从留用地上得到好处的,是来自萧山的开氏集团。
在杭州,留用地住宅化的第一个项目是西溪锋尚,其开发商为杭州天元置业有限公司,背后正是开氏集团。
开氏集团董事长项兴良,1963年出生,萧山人,系许迈永交往多年的朋友。据指控,开氏集团在西湖区开发的西溪锋尚、西港新界等项目,都是许迈永亲自带项兴良考察商定的。这些楼盘都是留用地项目,原本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政策,其最终顺利销售,自然少不了主政西湖区的许迈永的帮忙。
为报答许迈永,项兴良先后22次送其2500万元。
项兴良与许迈永的亲密关系,不光体现在这些地方。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许迈永妻子戚继秋,甚至公开在开氏集团旗下公司浙江景源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要职。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妻子戚继秋受贿、洗钱案2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而在18日,许迈永涉嫌贪污受贿2.1亿一案已经开庭审理。
景源贸易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初始注册资金200万元,由项兴良、项水琴、陈立民三人控制的4家公司为股东,项兴良任董事长,戚继秋任董事、总经理。而景源贸易成立之时,正是许迈永步入西湖区之际。
耐人寻味的是,景源贸易公司与许飞跃控制的浙江海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都曾在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8楼办公。项兴良、许飞跃、戚继秋等人关系之非同寻常,可见一斑。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会计出身的戚继秋极富投资意识,很多时间都花在炒股上,其本人曾进入过酒鬼酒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几年时间,戚控制的股票账户资金,从200万元炒到了2000万元,翻了十倍。
戚任总经理的景源贸易,曾是宁波韵升、莱茵置业、综艺股份三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莱茵置业(其董事长高继胜亦为萧山人)亦是许迈永案的涉案企业。依此判断,戚继秋炒股获利,或存内幕交易可能。
工商资料显示,戚继秋被控制后,至今仍担任景源贸易的董事、总经理。但时代周报找到该公司在杭州中田大厦的办公地址时,被告知公司的办公室已有近2年无人光顾。
除戚继秋、景源贸易两个账户外,2008年,许飞跃亦现身杭州房地产上市企业万好万家的前十大流通股东行列,但此账户是否与戚继秋有关,目前尚不明了。
不知是否与妻子的精明有关,许迈永亦颇有投资意识。但与妻子善于炒股不同,许迈永善于炒房。据悉,许迈永多次对房地产商表示,自己收入不高,两个弟弟都是瞎子,儿子在国外读书,压力较大,想买点房搞投资。房地产商自然对许迈永的心思心知肚明。
以项兴良为例,2003年上半年,许迈永叫项兴良以一期开盘价格购买了坤和集团开发的山水人家二期清水湾房屋5套。房子交付后,项兴良出售上述房产获利110万元。项兴良又额外拿出40万元,凑成150万元送到许家。
一家公司即收830万美元
许迈永低价购买5套房产的坤和集团,正是许迈永案中行贿金额最高的企业。与许飞跃、项兴良、高继胜等人都有萧山背景不同,坤和集团董事长李宝库为吉林人,1966年出生,上世纪80年代末在浙江大学读书,曾任浙大学生会**。
检方指控,2002年8月,浙江科技学院老校区102亩土地使用权,被用于开发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许迈永帮助李宝库拿到这一项目,并许诺将省属高校享受的巨额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奖励给开发公司。
本报记者发现,2004年8月16日,西湖区政府办曾下发“西政办〔2004〕110号”文:“为加快浙江科技学院老校区地块改造步伐,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科技学院地块建设领导小组。”而领导小组的组长,正是许迈永。
李宝库为感谢许迈永的帮助并求得其继续关照,许诺送给许迈永2000万美元。截至案发,李宝库先后8次将830万美元汇至许迈永指定的香港银行账户。在许迈永总计1.6亿余元的受贿金额中,李宝库的830万美元是其中最大一笔。作为回报,在坤和集团的发展过程中,许迈永亦关照有加。坤和近10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几乎全在西湖区范围。
与对许迈永的大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宝库在杭州地产圈向以节俭著称,对下属亦较为苛刻。
一个在员工中流传的段子是:有一次,李宝库让司机带了水饺吃,结果自己没吃完,他怕浪费,就把剩下的水饺分给员工吃了。
而按照坤和集团某高层的说法,李宝库之所以给许迈永高达830万美元的巨额贿赂,概因许迈永直接索要,李无从拒绝。经历许迈永一案后,李宝库备受打击,两位家属先后离开人世,李亦一改往日作风,对一心追随其的下属大方了许多。
除从开发商处索贿外,许迈永还公然向开发商“借钱”。2006年,位于萧山的著名女装企业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房地产领域。在此前后,许迈永帮助汉帛董事长高志伟出资设立的香港某控股有限公司取得西湖区三墩镇29号地块,高志伟承诺给许迈永20%干股。后高在未告知许迈永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转手给同样来自萧山的众安房产(后开发成白马尊邸项目),收益不多。许迈永十分恼火,他认为,此项目至少可以获利1亿元,按照20%的干股,其可以获益2000万元。2007年5月,许迈永以炒股为名,向高志伟“借了”2000万元。
此前的1998年,时任杭州市政府派出机构、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许迈永向高志伟借钱,以投资款的名义投入1900万元到杭州(香港)实业的房地产项目。许迈永利用这笔钱开发了多个项目,除小部分收益上缴国库外,大约1500余万元收益转入己手。许迈永还曾是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利用这一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5300余万元。该公司目前已经注销。
在因许案被纪委调查前,高志伟一直口碑颇佳。今年3月12日,55岁的高志伟因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离世,而高出殡之时,正是许迈永开庭之日。
助力旅游项目变别墅
根据指控,许迈永还存在以低于市场价买房从而变相受贿之举。如2004年,许迈永以其亲属买房为由,授意杭州国都房产集团董事长柴慧京,优惠出售一套排屋给其“亲属”,低于市场价86万元。
国都房产亦是萧山区企业,平时受许迈永关照颇多。国都房产在西湖区开发的“阳明谷”能从旅游项目变更为排屋别墅,即有赖于2006年许迈永出面协调。
阳明谷项目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核心地带转塘镇,而许迈永到西湖区任职伊始,即兼任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2007年7月,阳明谷以84073元/平方米的价格荣登当月最贵房产宝座,被业界视为杭州的“汤臣一品”。
根据搜房网上的信息,阳明谷的开发商为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总共200户,开盘时间为2007年7月,目前尚有7套独立别墅在售,均价为2500万元/套。
阳明谷的开发,在杭州一直争议很大。阳明谷的用地性质为旅游用地,但在2007年,阳明谷从“旅游用地”摇身一变成了“住宅用地”,并顺利拿到了预售证。
2009年4月3日,就在许迈永被“**”的敏感时刻,《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以《旅游项目变脸别墅开发》为题,刊发了该报记者对阳明谷项目的调查,直指“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开发旅游项目名义,占用龙井茶保护基地茶山和农田近千亩,支持开发商违法开发别墅”。
文章称,阳明谷别墅区以协议出让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每亩出让价仅21万元,土地出让价格低得出奇。
“国家三令五申叫停别墅项目建设,杭州市政府明确指示之江管委会监督开发商不得进行房地产或变相进行房地产建设,阳明谷别墅区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建起来了,令人惊诧。”《人民日报》以这样的语句结尾,意味深长。此文发表数天许迈永被“**”的消息即通过媒体公开。
关于许迈永妻子戚继秋一案,2003年上半年,戚继秋接受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请托,向当时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的丈夫许迈永转达帮忙解决该公司“公元大厦”项目用地拆迁事项。事成后,戚继秋伙同许迈永,借用他人名义,以低于市场价321万余元的价格购得“公元大厦”房屋一套。
南源联合置业为杭州一线地产商郡原地产的前身。据杭州地产界人士介绍,此处所指张某,身份十分微妙。“公元大厦”项目完成后,张某离开南源联合置业,新组建了公元实业,进行房地产开发。
工商资料显示,2006年1月,杭州公元实业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之江路云栖路1号注册成立,股东为自然人张文泽、唐俞萍,两人分别出资1350万元和150万元。此后数月,公元实业又投资成立了杭州公元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证,唐俞萍为浙江省建设厅某前领导的女儿。该领导亦默认女儿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并牵涉许迈永案的事实,只是向记者表示“对女儿、女婿的事情不大了解”。
根据一则招聘启事的介绍,杭州公元控股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先后参与开发公元大厦、九树公寓、公元沐桥、图原公寓、江园度假村等项目。这些项目都位于许迈永长期主政的西湖区。
许家宛如小金库
由于许迈永案尚未宣判,浙江司法系统亦对该案讳莫如深,有关许案的细节,至今未能公之于众。
记者注意到,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出版社主办的《检察风云》,曾在2009年21期刊发了署名“金佛”的文章—《杭州巨贪“许三多”—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案纪实》,对检察机关查办许迈永案的过程多有披露。据记者了解,该杂志的投稿者,多来自检察系统。
文章称,在许迈永被“**”调查后,办案人员在搜查他的住宅后发现,许家金玉字画、各种消费卡之多令人目不暇接。里面最吸引人的是一个形状类似于杭州国际会议中心的金色球体,系纯黄金打造,大小如同教学用的地球仪。许迈永家的储藏室则像一个小型金库。里面藏有一块黄澄澄的金砖及各种金银首饰,包括白色的玉手镯、米黄色的玉块、翠绿的玉佩、玉印章,更有玉制的帆船、蔬菜、文房用具及鸡血石等各种名贵石器制品。
“让办案人员惊奇的是,许迈永还收藏了大量的名贵字画。比如,齐白石和范曾的人物画、潘天寿的荷花、何水法的牡丹、启功和沙孟海的字。还有一些著名作家的字画,甚至某前****人的书法。”文章这样介绍许家收藏之丰。
许迈永被“**”后,***调查组一直在杭州呆了半年,甚至有比许迈永更高级别的官员被谈话。但因此案背景复杂,目前仅有许迈永一人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许迈永的简历

1984.06-1985.10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
1985.10-1987.02**萧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7.02-1988.11萧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1985.08-1988.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11-1989.02**萧山市委办公室主任;
1989.02-1990.01**萧山市委办公室主任兼政研室主任;
1990.01-1993.01**萧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01-1996.05**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6.05-1997.07**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兼杭州钱江外商台资投资区江南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1997.07-2002.06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03-1997.12在**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经济学专业本科班学习,1997.08-1999.04在澳大利亚梅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09-2001.11在**浙江省委党校省管干部进修班学习);2002.06-2002.09**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02.09-2003.03**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3.03-2005.02**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5.02-2006.04**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2006.04-2008.04**杭州市委委员,**杭州市西湖区委书记,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8.04-**杭州市委委员,杭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任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许迈永的判刑

2011年5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的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许迈永于2009年7月31日向原选举单位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2009年8月12日,杭州市西湖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许迈永辞去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迈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迈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许迈永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巨额土地出让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还构成滥用职权罪。许迈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贪污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