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堪比“仙境”的山脉,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四川堪比“仙境”的山脉,山顶海拔达3540米,距离牛背山仅4公里
五一假期马上就要来了,并且假期的时间也很长,那么你想不想出去旅行呢?带上你的手机和相机,并且还要带上你的好心情,然后记录下你旅行的沿途美景吧!其实这个时间点,我们去爬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现在的天气不是非常的炎热,也并不像冬天很冷,所以这个时候去爬山,我们还可以欣赏到满山的绿树红花,会让你的心情变得非常好。
那么如果你想去爬山的话,就可以来到四川的华尖山,距离牛背山仅有4公里,山顶的海拔高达3540米,其实这个山是位于一个村庄里面的,并且也不要门票,对外是免费开放的。我们可以自驾游,然后驾车到半山腰,之后再步行爬到山顶,并且这里的风景也非常的美丽,你可以早点起来爬山,然后在山顶上等着看日出,并且如果你幸运的话,你还可以在这里看到流星。
除了这些之外,如果你登上这座山顶的话,你还可以看到云瀑和日照金山以及云海这些非常壮观的景象,并且在这座山的山顶还种有很多很多的杜鹃花,看起来也非常的漂亮,看上去就如同仙境一般。
并且这个山上人不是很多,所以你如果来这里爬山的话,你就会感觉非常的安静。其实冬天也可以来这里看雪景,但是冬天爬山也是不太安全的一件事情,所以如果你冬天爬山的话,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也要注意保暖。
说起爬山,当然是要一群人一起爬山才是最美的享受,跟朋友一起爬山,然后一路拍照游玩,然后欣赏沿途的风景,也是最开心不过的一件事情了。
并且这个山上还有云瀑,也就是这个美丽的风景又给这座山增添了很多的色彩,也让人更加的想来山顶看一下,这犹如仙境的云瀑了。并且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在山顶上看月亮,并且还有很多的星星,这时候你就会看到挂有非常多星星的天空,也是非常美丽的。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登山活动的管理,保护登山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竞技、探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器械和装备,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运动的,适用本办法。旅游登山活动,即以观赏游览、领略风光为目的,不具有明显危险性的登山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登山活动的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登山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外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第四条国内人员开展登山活动应组成二人以上的团队,登山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组织;
(二)配备相应的登山教练;
(三)配备登山活动所需的技术、通讯、生活等装备器材;
(四)登山队员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合格,无障碍性疾病;
(五)登山队员经省级以上登山协会培训合格;
(六)为登山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亡事故保险。第五条组织国内登山活动应向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山计划安排;
(二)负责组织登山团队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登山教练资格证书;
(四)登山队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五)省级以上登山协会颁发的登山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六)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第六条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国内登山团队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登山申请批准后,如变更登山时间、路线或山峰等,应当重新报批。第七条外国人来四川省登山,可以自行组成登山团队,也可以由外国登山团队和中国登山团队组成联合登山团队。
外国登山团队应按规定报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四川省登山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第八条外国登山团队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与省登山协会签订登山协议,并缴纳国家规定的登山注册费。
外国登山团队可攀登的山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登山活动第九条在登山活动中,登山团队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山峰和路线进行攀登;
(二)不得吸收未经申报的人员登山;
(三)禁止在登山活动区域安放纪念标志和其他物品;
(四)尊重当地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
(五)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不得捕杀或毁坏;
(六)使用山峰的名称、高度应以***或其授权部门最新公布的名称、高度为准;
(七)未经批准和办理有关手续,不得采集动物、植物、矿物或其他自然标本;
(八)保持环境卫生,对登山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焚毁等方法处理。第十条外国登山团队登山过程中或登顶后,要求展现其所在国家(地区)的旗帜,应当经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时展现规格相当的中国国旗。第十一条外国登山团队在登山期间,应由省登山协会指派中方联络人员陪同。其职责是:
(一)监督登山团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三)督促实施有关登山协议;
(四)掌握登山进程,核实登顶情况。第十二条在登山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事故,登山团队应及时向登山协会、组织者报告。登山协会、组织者应积极组织救援工作,当地政府、有关方面应支持、配合。第十三条国内登山团队登顶成功后,由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发给登顶证书。
外国登山团队登顶成功后,由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发给登顶证书。第十四条国内登山者达到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动健将标准的,可向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达到一级以下运动员标准的,可向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第四章罚则第十五条国内登山团队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
(二)变更登山时间、路线或山峰等,未重新报批的;
(三)吸收未经申报的人员登山的;
(四)在登山活动区域安放纪念标志或其他物品的。
四川华尖山景色不输牛背山,堪比仙境,网友:为啥没人来玩
华尖山位于四川省的一个小村,黑沟村,山顶海拔3540米,有一个地方距离着牛背山差不多4公里,这里没有牛背山那么出名,但是轮景色也跟牛背山差不了哪里去。并且登山花费的时间也比牛背山少一些,比牛背山更短的行程,更漂亮的风景,更低的门槛,跟一群有趣的人一起爬山是多美的享受。这里就是华尖山,与二郎山离的很近,但是离贡嘎更近,视野非常开阔,是个不错的游玩之地。牛背山那么多人还不如来华尖山,都是人间仙境,这里或许更让人感觉非常舒适,让人放,这里的云瀑也很出名。
你想不想去旅行,带上你的好心情和相机,纪录下沿途的美景。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大家想要的吗?而这个地方就适合纪录。既然来到华尖山,那么华尖山最有名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云瀑。华尖山最令人震惊的奇景,云瀑当属其一。瀑布确实是随处可见,但是云瀑你见过吗?华尖山的云瀑你见过吗?云瀑,如其名,是流云是在垂直方向的一种动态景观,当遇到洞口或者断崖处就会形成流水状便是云瀑了。大家或许见过瀑布,很少有人见过云瀑,所以这里的云瀑给华尖山锦上添花更加的迷人,堪比仙境。
当夜幕降临,这里挂上了月亮一切变得那么不同。星星挂满了天空,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当你站在山顶仰望着这一切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人类是那么的渺小,而大自然是那么的令人敬畏。大自然的神奇,宇宙的浩渺。如果你真的很喜欢星空,一定要选好时间去,天气是最主要的,运气是其次。如果运气好的话就有可能看到华尖山上的流星!如果天气好的话,华尖山上夜里时常能见流星,想要大饱眼福的要抓紧时间来游玩,不要错过这个美景。
如果非要说来华尖山的四大理由,那就是它免费!安全系数也比较高,自驾驱车可以到半山腰,很是方便。二就是风景真的绝美,你在这里能看到日出,流星,云瀑,日照金山,云海等。你想要的牛背山绝色风景,这里无所不有,而且更壮观、更宏大。这里植被更丰富,尤其是山顶,有成片的杜鹃,美艳到让你窒息。最后一个理由就是至今人迹罕至,鲜有人知,只有当地放牧的人在山腰行走!但是这边冬季的雪景是非常漂亮的,白雪皑皑。站在华尖山山顶环顾四周,一眼望去,全收入眼中。雪山,彩虹,霞光,目不暇接。
如果来一趟的话,简直是不枉此行。但是来这里要注意保暖,手套围巾帽子冲锋衣必不可少!这里冬季温度很低,有登山鞋是最好。虽然冬天比较冷,但是它有别的季节观看不到的特点,我认为只有冬季才是华尖山的仙境,所以放下我们手中繁忙的工作放松一下心情来一次四川的仙境之旅吧!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20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登山管理,促进登山活动规范发展,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登山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登山活动是指开展登山、攀岩、攀冰、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登山者是指开展登山活动的团队及个人。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相融合,将登山活动与促进全民健身等体育运动相结合,推动全省登山等体育健身消费及体育产业发展。第四条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省登山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登山管理。
发展**、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旅游、环境保护、公安、外事侨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登山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自律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参与登山管理事务,促进登山活动稳定持续发展。第六条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法开展活动,普及登山知识,维护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第二章登山活动管理第七条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及社会需求,结合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要求,依法开展登山活动资源调查与风险评估,加强登山活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完善相应公共服务,实现有序开放。
海拔3500米以上可供攀登山峰,由市(州)****提出建议,经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八条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可以采取宣传推介、政策扶持、协调服务等措施,推进本地区登山活动资源合理利用和登山活动健康发展,健全登山活动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应急救援等相关配套制度,协调解决登山活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山峰所在地市(州)****根据需要建立登山活动管理公共信息与咨询平台,无偿向登山者提供攀登山峰名称、地理位置、海拔高度、气候条件、风险等级、配套设施、交通信息、攀登指引、应急救援等必要信息与咨询服务。第十条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登山活动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登山者增强自我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登山活动区域发生可能危及登山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山峰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登山活动安全警示信息,采取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等措施。
山峰所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山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登山管理工作。第十一条鼓励登山者参加登山户外运动组织举办的登山知识、技能的培训与体能训练活动。第十二条登山活动组织者根据登山活动风险等级依法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登山者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三条经营攀岩等列入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依法实施责任保险制。第十四条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组成登山团队,并于登山活动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攀登海拔7000米以上公布山峰,在登山活动实施前90日向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未公布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3个月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登山活动计划中涉及依法需要政府其他部门批准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攀登山峰活动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目录在政务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上公布。第十五条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登山团队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变更攀登季节、线路或山峰的,登山团队应当重新申请,但遇紧急情况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