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再南昌哪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1-25 04:39:42 来源:天气频道

江西省旅游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
电话:07916213523
火车站到旅游局的公交线路:
1.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7路(抚生路口-火车站),抵达动物园.
2.从火车站广场出发,乘坐10路(短线)(南昌香江家居建材城-辛家庵),抵达金阳光百货.
3.从火车站广场出发,乘坐11路(辛家庵-辛家庵),抵达金阳光百货.
4.从火车站广场出发,乘坐10路(长线)(南昌香江家居建材城-南昌香江家居建材城),抵达金阳光百货.
5.从火车站出发,乘坐307路(火车站-中山桥),在北京西路立交换乘24路(龙王庙立交-南昌海洋公园),抵达动物园.
6.从火车站出发,乘坐18路(外线)(火车站-火车站),在吉伟宾馆换乘24路(龙王庙立交-南昌海洋公园),抵达动物园.
7.从火车站出发,乘坐307路(火车站-中山桥),在贤士二路口换乘237路(文教路口-蒋巷),抵达金阳光百货.
8.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15路上行(江电-氨厂),在市第二医院(老福山)换乘24路(龙王庙立交-南昌海洋公园),抵达动物园.
9.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05路下行(洪都公寓-省科技馆),在省妇幼保健院换乘24路(龙王庙立交-南昌海洋公园),抵达动物园.
10.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20路(坛子口-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在市第二医院(老福山)换乘24路(龙王庙立交-南昌海洋公园),抵达动物园.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快江西京九铁路沿线以及全省旅游业的发展,切实做好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以旅游养旅游”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直接向国内外旅客征收。
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由本省各旅游涉外定点饭店和各旅游景区(含各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各旅游度假区(村)、各旅游经济开发区内的各类经营性住宿设施(含各类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及其他经营性住宿设施)(以下简称代收单位)向投宿的旅客代收。第三条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按旅客人天房费3%的比例计征。
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属于经营性住宿设施单位代收款项,专款专用,不计入代收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内,也不征收营业税。第四条省、地区和省辖市(以下简称地市)以及设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县(含市、区、山,下同)财政部门应分别设立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并按以下规定收缴:
(一)在南昌的省直属以及中央、外省市和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缴入省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南昌市直属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缴入南昌市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其他省辖市市区内,除市属以及中央、外省市、省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缴入市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外,其余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均缴入所在区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各行署所在市市区范围内,除地属以及中央、外省市、省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缴地区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外,其余的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均缴入本市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各县直属的以及在当地的中央、外省市、省直、地市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和其他代收单位代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缴入县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二)地市和设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县征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70%留当地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30%缴省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
(三)未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县不设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其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地市旅游、财政部门会同县人民政府制订,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批准。第五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列出应代收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的单位名单,经同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核定后,由地方税务部门按以下规定向代收单位征收:
(一)在南昌的省直属以及中央、外省市和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
南昌市直属的代收单位,由南昌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其他省辖市市区范围内,除市属以及中央、外省市、省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外,其余的代收单位均由所在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各行署所在市市区范围内,除地属以及中央、外省市、省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由地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外,其余的代收单位均由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各县直属的以及在当地的中央、外省市、省直、地市直、部队所属的代收单位和其他代收单位,由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二)各代收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的单位按季向地方税务部门缴款;对不按期缴款的单位,地方税务部门除责令其限期足额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额2‰的滞纳金。
(三)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设立过渡帐户,将征收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扣除5%的代征手续费后,按季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分别划入省、地市、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帐户。第六条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主要用于:
(一)旅游市场开发支出;
(二)旅游公益性支出;
(三)旅游教育培训经费补贴;
(四)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项目提供短期周转。第七条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属于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由省、地市、县财政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并接受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八条省财政、物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地市、县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可依照本办法制定旅游发展专项使用费征收、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

市长将任局长这个局全国不多见是怎么回事?

2日,江西省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现任井冈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学军,拟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长拟转任局长”,焦学军的这次调任,看似“不同寻常”。那么井冈山管理局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局长要由井冈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呢?

井冈山管理局成立以来,机构设置几经调整。

据井冈山市政府网、井冈山管理局官网显示:195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属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管辖范围包括原宁冈县的大部分地区。

宁冈恢复了县建制,宁冈县遂与井冈山管理局分治,宁冈县由吉安专区领导,井冈山管理局则由江西省直辖。1981年10月,撤销井冈山管理局行政建制,设立井冈山县。

撤销井冈山管理局行政建制后,井冈山管理局成为吉安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而撤销井冈山管理局行政建制后设立的井冈山县,经历了县改市、区域合并等调整后,逐渐形成了目前的井冈山市,仍旧是县级市,不过由江西省直辖,吉安市代管。

上述官网文字简单来说,从1959年到1981年这22年间,井冈山管理局一直是一个县级行政单位,而且由江西省直辖。上世纪80年代,井冈山管理局由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变为吉安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目前的井冈山市,是地级市吉安市的下辖市,不过由江西省直辖。

因此,井冈山管理局与井冈山市,一个是吉安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一个是吉安市的下辖市。

由于机构设置数次调整,井冈山管理局官网称,该局正式成立于2005年,工作职责包括承办重大的接待任务;负责井冈山旅游业的统一管理、规划、开发和建设;保护井冈山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革命历史遗迹等。

自2005年以来,历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都由井冈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

首任局长王晓峰,2005年至2008年一直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同时担任井冈山市长、井冈山市委书记,吉安市委常委、井冈山市委书记等职。离开井冈山市后,经江西省旅游局局长岗位,于2015年调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晓峰之后的三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梅黎明、龙波舟、陈敏,也都是在担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期间,同时任井冈山市长、井冈山市委书记,吉安市委常委等职。

离开井冈山市后,梅黎明现任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院长,龙波舟现任吉安市政协主席,陈敏现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

目前担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的刘洪,从去年年初开始担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井冈山市市长,去年8月起担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井冈山市委书记。

拟任井冈山管理局局长的焦学军,去年8月起担任井冈山市市长。

据公开资料,焦学军1964年8月出生,是吉安本地人,历任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吉安市委秘书长等职。

今年2月,井冈山市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当时焦学军接受采访,介绍了井冈山独创的“红蓝卡”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轻点鼠标,即可精确查询到每一个贫困户的所有脱贫信息。

西柏坡管理局局长一般也由河北省平山县县长(西柏坡位于平山县中部)担任。

其前任局长为李旭阳,2012年至2013年任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西柏坡管理局局长(副厅级)。现任局长为董晓航,从2013年4月起任平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西柏坡管理局局长(副厅级)。

江西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是

全国获批的国家湿地公园有18处,国家去年批准新余孔目江湿地公园为国家湿地公园,这是迄今为止江西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记者18日从江西省旅游局了解到,江西已开始规划建设东江源国本报南昌讯首席记者左阳天报道:全国获批的国家湿地公园有18处,国家去年批准新余孔目江湿地公园为国家湿地公园,这是迄今为止江西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记者18日从江西省旅游局了解到,江西已开始规划建设东江源国本报南昌讯首席记者左阳天报道:全国获批的国家湿地公园有18处,国家去年批准新余孔目江湿地公园为国家湿地公园,这是迄今为止江西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记者18日从江西省旅游局了解到,江西已开始规划建设东江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