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签证 签证c01什么意思

2024-11-24 13:27:31 来源:天气频道

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c类签证)或旅游签证(b2签证)。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

韩国c-3-91是什么签证?和c-3-9有什么区别?

韩国c-3-9签证为观光旅行签证。三年多次签证到期后如再申请,可获有效期为五年的多次签证。旅行签证无往返三次是否免一年回国政策。
韩国纯观光(c-3-9)签证签发对象
(1)团体旅游:由韩中两国政府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3人以上团体观光客。
(2)个人旅游:以观光为目的短期停留韩国者。
韩国纯观光(c-3-9)签证材料
1、【签发对象】能证明有充分的经济能力者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赴韩观光者。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的任意2种:
-在职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最近6个月内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交易记录
-能确认最近6个月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
-车辆·房产的所有证明
-社会保险加入证明(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或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3)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申请领馆管辖范围的),能用在职证明确认居住在本馆管辖范围内的可免此项。
2、【签发对象】北京城区户口(不包括郊区)者、5年内访问oecd国家(包括韩国)2次以上者(但不包括济州岛免签入境观光、团体观光、个人担保观光、访问研修(h-2)等)。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北京城区户口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
3、【签发对象】工程大学在校生。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的电子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确认本人学历后直接打印提交。
4、【签发对象】有效观光签证(单次、两次、多次)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以家庭为单位观光者。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5、【签发对象】4次以**问者。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申请领馆管辖范围的)。

签证c01什么意思

有些国家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根据申请签证者的不同事由,用各种不同的字母代号标明在所签发的签证上。这种字母代号就是签证代号。

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a类签证(即外象)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

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e类(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签发对象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h类(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签发对象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外国学生。

n类(某些特殊移民随同父母和孩子)签发对象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o类(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签发对象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p类(即杰出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签发对象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

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

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

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

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中国的签证代号

中国的签证也有许多代号,这些代号的签发对象分别是:

⑴c:表示持证人为乘务人员等的签证;

⑵d:表示来华定居的签证;

⑶f:表示来华经商或访问的签证;

⑷g:表示过境签证;

⑸l:表示来华旅游或探亲的签证;

⑹x:表示来华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签证;

⑺z:表示来华工作或就业的签证;

⑻w:表示签发给驻华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的成员的签证。

非移民签证代号一览表

访问人员

b-1:临时商务访问人员

b-2:临时旅游人员

协议投资者和协议贸易商

e-1:协议贸易商及其配偶、小孩

e-2:协议投资者及其配偶、小孩

大学学生

f-1:大学学生

f-2:f-1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到访国际组织的外国政府官员

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常驻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g-3:尚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g-5: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临时工作签证

h-1b:专业人员,dod(国防部)工人,专业模特

h-1c:最长期限为三年的,在专业医护人员短缺地区工作的护士

h-2a:临时农业工人

h-2b:临时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h-3:临时受训人员

h-4: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外国传媒代表人员

i:外国媒体代表签证

交流人员

j-1:交流人员

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1签证持有人的小孩

k-3:美国公民的配偶(依据《生命法案》视作未婚妻)

k-4:美国公民配偶的小孩(依据《生命法案》)

跨国公司内部人员的调派

l-1a:跨国公司高管及经理

l-1b: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

l-2: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职业学校及语言学校的学生签证

m-1:职业学校或其他非学术性院校学生

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有特殊才能的工作人员

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o-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小孩

运动员和演艺人员

p-1:个人或团体运动员及娱乐团体成员

p-2:参加交流活动的艺术家和演艺人员

p-3:参加独特的文化活动的表演艺术家或演艺人员

p-4:p-1、p-2、p-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宗教工作者

r-1:宗教工作人员

r-2:r-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签证的签证代号

有些国家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根据申请签证者的不同事由,用各种不同的字母代号标明在所签发的签证上。这种字母代号就是签证代号。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外国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19)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20)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规定。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人员。(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2014年6月,英国将从2014年8月起,向前往英国的中国公民提供全新的简化签证服务,签证申请时间最快只需24小时;同时,中国公民如果持有爱尔兰签证,即可前往英国。
要想24小时拿到英国签证,除支付常规的83英镑(913元人民币)签证费,还需额外再支付600英镑(6360元人民币),两项相加高达约7273元人民币,让一些知情市民连呼“签不起”。
2014年4月6日起,英国普通访问签证、商务签证、ads旅游签证的签证费从80英镑微调到83英镑,涨幅约4%,约折合成从人民币840元上调到913元。学生签证费上调到3255元。
另一方面,申请的英国签证期限越长,签证费也越高,如83英镑只能申请6个月多次往返签证;要申请2年多次往返签证,签证费则增加到300英镑。
2015年6月21日,欧洲对华签证松绑:赴英签证与申根签证可同时申请。2015年1月6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宣布,放宽中国游客日本签证的措施将于1月19日开始实施。
根据日本外务省公布的消息,此次放宽签证的具体措施主要有3项。第一项是面向商务人士、文化从业者、知识分子的多次往返签证,今后不再要求有赴日经历,也不需提供日本方面担保人的保证书等。
第二项是面向个人游客的冲绳及东北三县(岩手、宫城、福岛)多次往返签证,目前的要求是“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其家人”,但此次放宽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且在3年内有日本短期逗留经历的人士及其家人”。目前不允许有经济能力人士的家人单独访日,今后将变为可能。与此同时,签证逗留期限由90天改为30天。
第三项是面向高收入人群及其家人的个人旅游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由3年变为5年,且对首次访日没有地区限制,每次可在日停留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