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的介绍|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的藏馆管理

2024-10-21 06:25:01 来源:天气频道

福建工程学院新校区图书馆面积超30000平方米,总投资1.6亿元,高72米,是福州大学城最高的建筑物,也是福建工程学院的标志性建筑。图书馆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和"藏、借、阅一体"的管理理念,加强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朝着建设一流的同类高校图书馆的目标努力。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1)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的藏馆管理

1、尊重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服从管理,共同创建文明窗口。
2、佩带校徽、持有借书证方可入馆。书包、书籍不能带入书库,应放置指定书架或保管柜。
3、提倡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注重仪态仪表,禁穿背心拖鞋进馆。
4、维护大楼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禁止在书库内吸烟。
5、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馆内唱歌、吹口哨以及在阅览室高声交谈或制造其他噪音。
6、请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禁止在墙壁、桌椅上涂抹、刻画。不得破坏电器设备,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偷窃、撕割书刊报纸。本馆已安装图书监测系统,读者外借图书资料应办理手续,通过监测通道时如遇监测系统报警,均需接受检查,不得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0、欢迎读者对本馆的服务提出意见与建议,这是我们进步的阶梯。
读者偷窃、遗失、污损、超期图书的规定:
1、凡所借图书每超期一天罚款0.10元/册。
2、未办理借书手续携书出库者,均视为偷书。按书价十倍以上罚款,并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3、读者应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卷折、污损、划线.、圈点、涂写、批注、剪割。凡污损坏书刊封面、封底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0.50元。凡批注、折卷、圈划书刊,每页罚款0.5元,撕毁图书超过5页或污损严重的书刊,按遗失处理;撕毁期刊按年价赔偿。凡拆除磁条和毁坏条形码各罚款2元
4、读者借出图书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如遗失图书,原则上可以购买版本相同的图书赔偿,或经工作人员同意购买可代作的图书赔偿,并收取5元/册加工费。如不能实施上述赔偿方法,则按原书单价2倍赔偿。
5、读者遗失的书刊赔偿后,从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购)回原书刊,且无缺损时,可将原书刊交回本馆,本馆退回所赔图书,或凭赔款收据退还赔款。
注:1、其他读者包括不纳入我校招生计划的学生,如培训班、短训班学生、成教生、旁听生等,及我校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外单位人员。
2、班级集体借阅图书资料,必须由课任老师提出申请,方可入库选书。最多限借99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30天。
3、新书限借7天,一律不续借,以加快图书的流通,新书主要标记是在书名页上盖有新书章,以示区别一般图书。
4、学生文学图书平常只准许借2册,放寒暑假方可借5册,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一周以后归还的均以超期计算罚款。其他图书寒暑假不计入天数,并顺延借阅时间。
本制度从2003年9月1日起在两校区三个馆统一执行,原有的借阅制度同时废止。福建工程学院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图书借阅室(中心馆、南区馆)8:20-21:008:20-21:008:20-21:008:20-14:00
17:00-21:008:20-21:008:20-21:008:20-21:00电子阅览室8:20-21:008:20-21:008:20-21:008:20-14:00
17:00-21:008:20-21:008:20-21:008:20-21:00外文书库、工具及设计书库、图集资料库8:20-12:008:20-12:008:20-12:008:20-12:008:20-12:0014:00-16:4014:00-16:4014:00-16:4014:00-16:40自习阅览室
(中心馆二楼)8:20-23:008:20-23:008:20-23:008:20-14:00
17:00-23:008:20-23:008:20-23:008:20-23:00注:1、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
2、暑假逢周二、周四上午开馆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2)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的藏馆位置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3)

福建工程学院几个图书馆

南北区各有一个,不大。
二十多层的图书馆已经弄好,六月就可以开馆。原来的小馆完成任务,将成为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