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好玩的地方推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24-11-25 15:40:40 来源:天气频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属重庆市。地处长江上游南岸、重庆东部、三峡库区腹心,是以古代巴人为主体,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的土家族栖息地之一,著名景点有黄水国家森林公园、西沱古镇、千野草场、万寿山、银杏堂,如果你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不妨可以到下面介绍的这些地方去看看!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七耀山
山原上,森林公园地处巫山沉积岩中山地貌,最高海拔1934米,最低为800米,平均海拔1000米。居三峡库区腹心,属国家级森林公园,是重庆市五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中最年轻、面积最大、唯一的少数民族旅游风景区。石柱黄水森林公园地势险要,是旅游探险的好去处。公园内海拔高低悬殊,垂直气候差异大,最适宜夏季避暑、疗养。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宝寨对面长江南岸
西沱古镇,原名西界沱,隶属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是黄水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旅游门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早在清朝乾隆时期,这里就是“水陆贸易、烟火繁盛、俨然一沼邑”,因地临长江南岸回水沱而得名。西沱古镇与长江明珠——石宝寨隔江相望;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有紫云宫、禹王宫等著名建筑。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
毕兹卡绿宫位于重庆市石柱县,是一个以绿色生态和展示土家风情为主体的主题公园,是黄水国家森林公园第一个示范旅游景点,属重庆市旅游局投资旅游景区开发的重点项目。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
重庆千野草场景区拥有万亩石芽、万亩大棘、万亩柳杉、万亩草场四大特色资源,是领略南国草场风光的绝佳之地。以火棘为主题开发的火棘园艺场、火棘迷宫、火棘山、红籽大道等景点更是匠心独具,别具一格。千野草场不仅独具南方草场风光特色,而且是全国典型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大观园。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七龙村(302省道南侧)
油草河又名双河口河,为石柱县第三河,发源于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国家森林公园腹心地带一摩天坡,由南向北流经黄水、枫木、洋洞之乡,经湖北省利川市境在重庆云阳境内注入长江。油草河在石柱县境内有42.9公里流程,河道弯曲蜿蜓盘桓于崇山峻岭之间,神秘幽静、山水相连,仿佛是一一个天然画廊。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八龙村
“云中花都”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八龙村,处处洋溢着现代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园的气息。云中花都处在齐耀山山脉,属于原始森林地区,也是湖北进渝的第一首站。百业农为先,风情画中寻,山、水、果、林、花、菜六大元素贯穿农耕、农居、农村文化。让春夏秋冬24节气栩栩如生,展现在世人眼前。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东南8公里浸水垭大桥附近
太阳湖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国家森林公园东南部,平均海拔1450米,距黄水土家风情小镇约3公里,湖面面积3390多亩,是西南地区海拔最高、水质最好、植被最丰富的人工湖。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梧桐街
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重庆石柱县中部,紧邻黄水国家森林公园、大风堡原始林区,是长江一级支流龙河流域的发源地。
位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银杏村盘龙山上
银杏堂,为渝东名刹,位于重庆石万路河嘴乡境内的盘龙山上,与梁平双桂堂齐名。始建于明初,距今已有500多年悠久历史,为石柱佛教的祖庭,是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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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和维护各民族平等的权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县是石柱土家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县境内除土家族外还居住有汉、苗、蒙古、满、**、布依、白、回等民族。第三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自治机关行使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下设乡、镇。
自治机关驻南宾镇。第四条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五条自治机关带领自治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六条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县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第七条自治机关在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决议和命令时,遇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可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自治机关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第八条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县。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第九条自治机关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自治县内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的调整,乡(镇)****驻地的迁移,根据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以及名称的变更,由乡(镇)****提出,经村民(居民)会议讨论后,报自治县****批准,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第十条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特点和需要,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和民族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第十一条自治机关加强对自治县各民族公民的国防教育,依法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等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第十二条自治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自治县境内**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归侨、侨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外国公民在自治县境内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扰乱社会治安、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和婚姻制度。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十四条自治县内的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十五条自治县各族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章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十六条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土家族和其他民族代表的名额和比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报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合理配备土家族和其他民族的人员,并有土家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

重庆市石柱县位于哪里?

重庆市石柱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市东部、三峡库区腹心。

石柱县东接湖北利川市,南连重庆彭水县,西南临重**都县,西北界重庆忠县,北与重庆万州区接壤。至2018年,石柱县幅员面积***2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

石柱县地处渝东褶皱地带,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

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扩展资料:

石柱自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浦州(今万州)之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至2017年己有1398年。

期间: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马定虎奉诏入川,征服当地土著,受封石柱安抚使,在南宾县水车坝(今石柱县悦崃镇古城坝),设立军事机构石柱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取其境内石潼关、驻蒲关而名石柱)。

明洪武十四年(1318年)裁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编南宾里。其余县地归石柱宣抚司管辖,隶重庆卫。自此石柱宣抚司始理民事,统掌行政、军事之权。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九月二十八日,升为石柱直隶厅,直隶四川省,明令“宣慰使改授土通判,不许干预民事。”

民国二年(1913年)改石柱厅为石柱县,设县知事公署,隶川东道(三年改为东川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川政统一,隶笫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酉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一月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万县)。

*******成立后,石柱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9年6月16日,***批准改石(砫?)县为石柱县。1983年11月13日,***批准改石柱县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6月至2000年6月先后隶四川省、重庆市黔江地区(开发区),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柱县

石柱县****-历史沿革

石柱县在重庆什么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属于重庆市的自治县。

石柱之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西周、春秋时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战国时期先后分属楚黔中地、秦黔中郡。

秦至东汉年间以七曜山为界分属巴郡、黔中郡和临江县(今忠县)、涪陵县(今彭水县)。三国至十六国成(汉)时期属涪陵郡之涪陵县。南北朝至北周分属巴郡(今重庆)、临江郡之临江县(今忠县)。

*******成立后,石柱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83年11月13日,***批准改石柱县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6月至2000年6月先后隶四川省、重庆市黔江地区(开发区),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

扩展资料:

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长江南岸,地跨北纬29º39′∽30º32′,东经107º59′∽108º34′之间。东邻湖北省利川市,南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接万州区。县境南北长98.30千米,东西宽56.20千米,总面积***2.51平方千米。

长江由西向东流经县境22千米。境内方斗山、七曜山两大山脉近乎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地貌特征;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起伏状下降;属亚热带欠湿润季风环流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宜种性强,海拔高程119米至1934.10米。

参考资料来源:石柱县****-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石柱县****-自然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