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程颢的资料_程颢和程颐读音是什么呢
程颐(1033年—1107年10月5日),**,字正叔,世居中山,后徙为河南(今河南洛阳)人,1033年出生于湖北黄陂(今红安县二程镇),世称伊川先生,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
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
程颢(1032年—1085年7月9日),字伯淳,号明道,学者称其“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举进士后,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
扩展资料
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宋代博学之士。进士杨时,为了丰富自己的学问,毅然放弃了**厚禄,跑到河南颍昌拜程颢为师,虚心求教。后来程颢死,他自己也有40多岁,但仍然立志求学,刻苦钻研,又跑到洛阳去拜程颢的弟弟程颐为师。
于是,他便和他的朋友游酢一块儿到程家去拜见程颐,但是正遇上程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这时候,外面开始下雪。
这两人求师心切,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言不动,如此等了大半天,程颐才慢慢睁开眼睛,见杨时、游酢站在面前,吃了一惊,说道:“啊,啊!他们两位还在这儿没走?”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厚了,而杨时和游酢并没有一丝疲倦和不耐烦的神情。
后人将此事称为“程门立雪”。表示求学者尊敬师长和心诚意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程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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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和程颐读音是什么呢?
程颢和程颐的读音是chénghào、chéngyí。
程颢、程颐两人是兄弟关系,并且都是著名人物周敦颐的徒弟。程颢、程颐两人同是宋代理学的奠基者,开创了“洛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被世人称为“二程”。
程颐从小的时候就非常聪慧,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和兄长程颢两人拜著名的理学创始人周敦颐为师。与程颢一样,程颐也自小就深受家学的熏陶影响,年少时就已胸怀大志,在政治思想上也因受到父亲的影响而反对王安石的新法。
人物成就
程颐一生成就颇多,他在理学方面的建树颇高。在北宋神宗时期,程颐就建立了自己的理学体系,与程颢开创了“洛学”,奠定了宋代理学的基础,使理学有了完整的形态。程颢、程颐两人的学说虽然在一些方面有所差异,但是学说的基本内容上并没有多大的出入。
两人学说的基础都是理或道,都认为天理是万物的本源,并且理先于世间万物出现;认为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都是由天理所定,违反秩序或违背道德都是违逆天理;与此同时,程颢程颐两人还认为人类的本性是为善,在后天才有了善恶之分;他们还认为天道与人道应该相统一,也就是宇宙自然与社会之间相统一。
程颢和程颐的具体思想有什么区别
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虽然二程都以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但程颢是以心解理,开了以后陆王心学一派。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开了以后朱学一派。
程颢(1032~1085)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嘉祐年间举进士后,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与弟程颐和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按程颢的说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的絪缊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因此对于人来说,要学道,首先要认识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的这个道理。人能明白这个道理,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即为“仁者”。故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他并不重视观察外物,认为人心自有“明觉”,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
程颐(1033~1107)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创立者之一。字正叔。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十四五岁时,与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在游太学时,作《颜子所好何学论》,主管太学的胡瑗惊异其才。王安石当政时,未被起用,与兄程颢在洛阳讲学。司马光执政时,被荐为崇政殿说书,与修国子监条规。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声名日高,从游者日众。其后,程颐因反对司马光的新党执政而被贬,任西京国子监守。不久削职,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程颐在被贬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即位,得以赦免,但不久又受排斥,遂隐居龙门,遣散门徒,不久病死于家。至南宋,追谥正公。在哲学上,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程颐论述为学的方法时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
程颐和程颢合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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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和程颢合称为:“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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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1033年-1107年),**,字正叔,洛阳伊川(今河南洛阳伊川县)人,世称伊川先生,出生于湖北黄陂,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幼承家学熏陶,其政治思想颇受父亲的影响,推举其父反对王安石新法乃“独公一人”,又对其兄程颢于荆公(王安石)之说,“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极加称许。与其兄程颢不但学术思想相同,而且教育思想基本一致,合称“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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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hào)(1032年—1085年),北宋哲学家、教育家、诗人和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出生于湖北黄陂。嘉祐进士,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