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图书馆随便进吗|山东省图书馆随便进吗

2024-11-25 15:00:30 来源:天气频道

可以
“山东省图书馆可以随便进入,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但是如果要借阅书籍需要办理读者证。”
1、请持读者证入内,每证限一人使用,每证可借四册(包括总馆和国学分馆的书刊),如有书刊过期,请先归还,方可继续借阅。
2、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到期之日起30天(即最多可借60天)。逾期未还,每册每天需交纳0.1元逾期费。
3、当天借出的书刊,当天无法归还。
4、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书价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须赔偿同样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一致),或按书价2—30倍赔偿(以出版年限为准)。盗窃图书,按书价的2—30倍处罚,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交***门处理。
山东省图书馆自习室在一楼,开放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山东省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读者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山东省图书馆典藏室必须刷身份证才可以进入,是这样的。现在各个大学的图书室必须刷身份证才可以进入,这样能查到轨迹。
拓展资料:进山东图书馆须知?
入馆须知:
1、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2、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4、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6、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法律依据:(山东省政府令第211号)《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建设、保护、使用与监督,适用本办法。

山东省图书馆随便进吗

可以
“山东省图书馆可以随便进入,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但是如果要借阅书籍需要办理读者证。”
1、请持读者证入内,每证限一人使用,每证可借四册(包括总馆和国学分馆的书刊),如有书刊过期,请先归还,方可继续借阅。
2、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到期之日起30天(即最多可借60天)。逾期未还,每册每天需交纳0.1元逾期费。
3、当天借出的书刊,当天无法归还。
4、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书价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须赔偿同样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一致),或按书价2—30倍赔偿(以出版年限为准)。盗窃图书,按书价的2—30倍处罚,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交***门处理。
山东省图书馆自习室在一楼,开放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山东省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读者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山东省图书馆典藏室必须刷身份证才可以进入,是这样的。现在各个大学的图书室必须刷身份证才可以进入,这样能查到轨迹。
拓展资料:进山东图书馆须知?
入馆须知:
1、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2、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4、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6、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法律依据:(山东省政府令第211号)《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建设、保护、使用与监督,适用本办法。

山东省图书馆开放时间

山东省图书馆自修室、中文阅览室周一到周日开放时间为8:30-19:00。

主体建筑为六层中空式,内部全部采用大开间柱网结构,柱网间距7.2米,每层面积自2000余平方米至6000余平方米不等。建筑采取模数化设计,气势恢宏而结构紧凑,坚实厚重而不失俊雅,它是齐鲁文化的现代象征。二期工程书库楼共12层。

对图书报刊文献的借阅全面实行开架管理,开架借阅室由以前的2个增加到8个,开架图书由以前15万册增加到150万册以上。开放各类阅览室、研究室35个以上,读者阅览室坐达2000个以上,开展服务的项目**增加,极大地方便读者,满足各层次读者的需要。

2021年8月,山东省图书馆中文图书外借部被命名为“第***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1年10月,山东省图书馆总馆入选100个“好客山东网红打卡地”名单。

省图书馆是什么级别的事业单位

省馆和省文化厅下属的图书馆处平级,也就是正处级,地市馆和地市文化局的图书馆科平级,是文化厅局的下属单位,至于国家图书馆是另外一回事,有可能是副部级的。

山东省图书馆创建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是中国十大图书馆之一,据《山东创建图书馆记》载,山东提学使罗正钧于省城旧贡院东北隙地创建图书馆仿浙江宁波范氏“天一阁”旧制,院内古木假山,曲水拱桥,极为风雅别致,人称“历下风物,此为最胜”。

截止到2004年底,该馆馆藏文献612万(册)件,其中轻工、医学、哲学等门类的收藏已达研究级水平,而齐鲁方志专藏、海源阁专藏、易经专藏、山东**文献等收藏较为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