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的全称是什么-文化和旅游局权力大吗

2024-10-20 11:31:54 来源:天气频道

文旅局全称是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等问题。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一、文化和旅游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拟订文化和旅游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司。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法律依据
二、文旅局是一个行政单位。
1、管理、监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的资金、财务;
2、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3、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4、起草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支持和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
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等行业统计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
7、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8、推进文化系统职工管理体制改革;
9、负责系统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文旅局的全称是什么?

文旅局全称是文化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1)

文化和旅游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拟订文化和旅游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司。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权力大吗

法律分析: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于旅游企业来说,旅游局的权利都集中在行业管理科的表现,在导游管理景区服务质量管理酒店星级管理旅游投诉等等,旅游局的权利比较大。

法律依据:《文旅局主要职责》

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和旅游部每几年检查一次

文化和旅游部每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没有具体的检查次数。

2020年的抽查情况:文化和旅游部目前管理“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文化网”2家政府网站。根据“抽查数量不少于本地区、本部门运行政府网站总数的30%”的要求,我部每季度抽查1家网站。2020年第二季度,我部对“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在线服务实用性等情况进行系统核查。这种抽查是不定期的抽查,并不是有规定的间隔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