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4-11-24 11:44:30 来源:天气频道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本地户籍)

2、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二、办理方式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三、需填表格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四、办理材料

1、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需提供外地户口证明。

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渝北办事处、南岸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六、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七、注意事项

离职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