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持港澳台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导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针对的还是本市居民可以投保的一类保险。北京是我国一线城市,特别是北漂的人数之多,这也增加了当地一些福利政策覆盖的范围,比如说,如果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在京发展稳定后,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呢?那么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持港澳台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北京持港澳台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北京持港澳台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过参加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起才可以参加。
10月1日起北京持港澳台居住证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国家医保局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首次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住宿登记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二)2012年9月25日超过45周岁的外国人,自符合参保条件起逐年不间断缴费。
不符合(一)、(二)条件的人员,在年满60周岁后,应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条件。
四、2012年9月25日至本通知实施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外国人,可以一次性补缴此期间相应年度的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年限与本通知实施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以其首次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在地作为其待遇归属地。待遇归属地所在区财政承担上述人员资金的支出责任。
六、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国家与本市实施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一)办理存折。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开具交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存钱(缴费上、下限额参考当年缴费标准)。
(二)社区登记。每月1-10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社区审核无误后将证件的复印件及参保登记表在每月12日前上报街道社保所。
(三)社保所审核。街道社保所在接到社区上报的参保材料后,与参保登记表进行核对,登记无误将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录入系统。于每月16日前上报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四)社保中心办理。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对街道社保所上报信息进行审查合格后,于当月18日前将扣款数据交到银行进行扣款。当月20日前,将扣款数据倒入系统,并将扣款情况反馈给街道社保所。如存在扣款不成功者,通知街道社保所核实情况,进行补扣。
(五)享受养老待遇。参保人应在到达生日的前一个月持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社保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