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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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7月1日起,四川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据悉,这是四川省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第三次调整高温津贴,对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有积极作用。
除调高发放标准外,四川省还首次放权地级市,各地级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方式方面,四川省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一直采用按天发放的方式,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仍选择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同时,考虑到部分地级市高温时间较长,有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意愿,四川省人社厅将按月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的确定权交给有关地级市,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省人社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发放范围和条件方面,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不发可举报
省人社厅已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高温津贴落地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没有足额发放的,也被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举报。”陈泉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相关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如企业拒不改正,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2007年和2012年高温津贴标准同时废止。
经由小编的介绍,你应该对2018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有所了解了,身边有朋友不知道的话可以互相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