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企业怎么办理转社保 重庆市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做

2024-11-24 16:47:05 来源:天气频道

  导语:现在在职的职工大多数都是由公司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费用,不过有时因为换工作、换工作地的原因,我们的社保也会需要转移到目前的所在地。那么,重庆企业怎么办理转社保呢?重庆市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做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社保转移办理

  重庆企业怎么办理转社保

  原单位已经给办理了社保,但后期转入其他单位可以转保:

  1、先在新单位开具同意接受转入的证明。

  2、将同意迁入的证明交到原工作单位。

  3、原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持你交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为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期限等资料。

  4、将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资料交给新单位办理社保的同事手里。

  PS:转社保只能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转。如果你不是很确定你会一直在新单位所在地工作的话,最好不要转。你可以先不管原来单位交纳的社保,在新的单位继续缴你该缴的。因为养老保险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将各地缴纳的社保合并在一起,只要时间是连续的,就可以了。所以这一切手续你可以在退休的时候才去办理。

重庆社保转移

  重庆市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做

  条件:

  已参保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含农民工)

  跨重庆市行政区域流动就业且符合以下4项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是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含灵活就业)参保的;

  二是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三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四是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需转入户籍所在地的。

  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

重庆养老保险转移办理

  流程:

  1.参保人员符合在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时,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核查认定的申请,并由参保人员本人填写《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

  2.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致函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人事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调阅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对其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核查认定,填写认定意见,并于三十日之内将《申请表》及主要认定材料复印件反馈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参保人员养老金进行核定后,将核定养老金情况反馈人事档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存入参保人员人事档案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