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 时间为3日起至2021年春运前

2024-11-24 11:38:27 来源:天气频道

天气网讯  随着冬天的临近,我国各地开始实行各种交通安全整治,以确保人们的交通安全。近日,河南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实行“百日会战”。其具体时间为3日起至2021年春运前,地点是河南全省高速。

河南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 时间为3日起至2021年春运前

河南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

为全力维护全省高速公路秋冬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深入贯彻重要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近期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指示精神,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统一部署,3日起至2021年春运前,组织全省高速交警集中开展秋冬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

多措并举严管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多方联动做好恶劣天气保通,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全省联动,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战”

突出重点严密管控。河南高速交警全省联动持续保持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五类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将“营转非”客车、网约车、接送学生车辆、大件运输车、养护施工车等车辆作为检查重点,严查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易肇事肇祸的突出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严控重点时段,加密每天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车流高峰时段及5时至7时、22时至24时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密度,并结合日常、周末、节假日、恶劣天气通行规律,有针对性地安排警力值守重要节点和主通道站口,强化指挥疏导,防范道路拥堵;严防重点路段,加强长大下坡、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动态掌握不利气象天气对道路造成的影响,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防范长距离拥堵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每周五组织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结合秋冬季能源运输需求高、货运车辆流量大等实际,组织开展好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全面推动落实货车入口称重劝返措施,深化治理超限超载为牵引,严管货车通行秩序,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全力防范货车肇事;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严查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重点违法,严打“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科学动态调整勤务。加强研判分析,结合辖区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多维度分析掌握安全风险点,综合历史流量数据、互联网导航、天气变化等要素,精准预判安全风险;动态调整勤务,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完善“视频巡逻与机动巡逻相结合、定点值守与科技执法相结合”的日常管控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管控重点,及时调整勤务部署;提升管控实效,用好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各类设备设施,创新查缉战法,破解执法难题;将警力向科技设备未覆盖区域延伸,利用亮警灯、鸣警笛及沿途语音播报等方式强化警示提示,提升震慑效果。

加强服务区治安防范工作。各高速交警支(大)队严抓常态管理、实抓源头治理、细抓基础管控。督促服务区严格落实服务区旅馆业“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措施,切实净化服务区治安环境,实战质效得到进一步彰显和提升;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区加油(气)站安全管理和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服务区切实落实好散装汽油销售“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的“三实”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的加油(气)站依法给予处罚;强化日常安全检查,督促服务区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要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提高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河南交通

加大危险驾驶案件的打击力度。坚持收费站口与服务区并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和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狠手,不给酒驾、醉驾和超员违法者可乘之机,查处的醉驾和严重超员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全力预防和减少醉驾和严重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

集中开展清剿源头安全风险隐患“歼灭战”

集中开展秋冬季高速公路道路隐患排查整治。11月16日前,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会同气象等部门,结合秋冬季交通事故特点,全面排查恶劣天气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结果报总队,同时向社会公布,提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坚持实施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集中通报、挂牌督办“三管齐下”,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开展侧翻事故易发路段专项治理。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高速总队关于对侧翻事故易发路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总队前期排查出60处侧翻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为重点,认真分析原因,综合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其中,总队挂牌督办的11处侧翻事故多发路段,要明确专人负责治理工作,确保 12月30日前完成整体治理工作。

开展易发生大型车辆穿越中央隔离带护栏路段排查整治。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联合运营管理单位对辖区易发生大型车辆穿越中央隔离带护栏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6.2.4.2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除位于冬季风雪较大的地区外,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使用混凝土护栏”等条款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对易发生大型车辆穿越中央隔离带事故的路段进行中央隔离带护栏更换改造,有效预防和减少穿越中央隔离带事故的发生。

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提示标志。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根据总队和高管中心联合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通知的要求,督促运营管理单位于11月16日前完成辖区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路面限速、分时段限行、禁止驶入(禁行路段)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指示、引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有序通行。

应急联动,集中开展恶劣天气重大风险“阻击战”

加快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全面梳理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工作方式,理顺交通气象预警处置流程,拓宽气象信息采集渠道,通过与气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民警路面巡逻发现、群众信息员报警等多种渠道,及早发现恶劣天气信息,建立早发现、早处置的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形成获取信息、智能研判、预警发布、管控处置、反馈评估的管理闭环。

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规范处置。联合气象部门,分级分类制定本辖区与气象预警信息相匹配的处置预案和勤务预案。辖区发生恶劣天气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处置预案。省界高速交警支(大)队,还应制定省际相邻支(大)队协作工作预案。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百日会战期间,与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召开联合会议,形成工作机制,研判辖区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重点并形成工作纪要。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接并明确联系人,建立驻点联系工作制度,落实协助救援、道路清障、管控处置工作,形成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点布建及运行管理,发挥专业救治医院作用,最大限度缩短处置时间,提升施救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