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生儿入户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吗 重庆新生儿办户口市内通办
导语:给孩子上户口对于很多新手父母来说,还是不了解的。尤其是新生儿,一般孩子出生以后就是需要上户口的,这样不仅仅是身份的证明,而且有利于后续孩子参保等方面。在重庆给孩子上户需要携带一些证明材料。那么,重庆新生儿入户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重庆新生儿入户
重庆新生儿入户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吗
新生儿入户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双方签字的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4.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5.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6、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所以不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只需要其中一方的户口本就可以。
新生儿落户重庆市内通办
重庆市公安局已于10月18日在全市启动新生儿落户“市内通办”工作,选择在市内落户的新生儿可以在市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了,不用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啦!
1、办理情形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新生儿落户
2、适用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新生儿落户:
(1)婚内生育小孩;
(2)具有《出生医学证明》;
(3)未满1周岁;
(4)父母同民族;
(5)随具有重庆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申报落户。
3、必备材料
(1)父母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5)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重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国(境)外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
国(境)外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办理流程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办理地点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办理时间:9:00-11:30,14:00-17:30(参考,具体以派出所实际上班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