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被"冻哭" 低温津贴有着落吗 低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2024-11-26 03:57:40 来源:天气频道

  天气网讯,在寒潮的持续发力下,昨天(7日),北京、河北、山东、山西等北方多地迎来今冬最低气温,其中,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29.7℃,体感十分寒冷。不少人好奇,多地被"冻哭" 低温津贴有着落吗?据悉,低温津贴属于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是为补偿劳动者特殊消耗而支付的补贴。

雨雪天户外工作的环卫工人

  多地被"冻哭" 低温津贴有着落吗 

  气象数据显示,1月7-8日,西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南部和西部、江汉及其以南大部气温将先后下降6~8℃,局地降温10℃以上,长江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将有4~6级偏北风,阵风7~8级;7-9日,东北地区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大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四川盆地等地局地有中到大雪。

  13-14日,受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地区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4~6℃降温,局地可达8℃以上,部分地区伴有4~6级偏北风,东北部分地区将有小雪。15-16日,还将有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大部地区,带来大风降温天气。

  多地被"冻哭" 低温津贴有着落吗?

  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应,同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过,相较于高温津贴的逐渐落实,低温津贴却普遍束之高阁。

  去年,上海市总工会就建立低温津贴制度开展线上调查,共有7000多名职工参与。数据显示,84%的受访职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

  据了解,低温津贴的实施政策并不完善,在国家层面上仅在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顺带提到。其中指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地方上,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都顺带提到了低温津贴。上述省份均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低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和高温津贴、夜班津贴一样,低温津贴属于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是为补偿劳动者特殊消耗而支付的补贴,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天寒地冻,劳动者们坚守工作岗位,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低温津贴不该沦为一纸空文,天寒更应让劳动者心暖。

  长时间在低温环境工作,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甚至诱发职业病。低温津贴不仅是对特殊岗位的经济补偿,也体现了社会应有的人文关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职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更应该将低温津贴等特殊保障落到实处。

  和高温津贴相比,低温津贴的确鲜为人知。一方面,由于南北气温差异较大,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低温津贴发放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属于鼓励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强制性约束,靠用人单位自觉发放。因此,在大多数时候,低温津贴成为凝固在窗户上的冰凌花,看上去很美,却很难真正落地。

  要想让低温津贴真正落地,首先要明确津贴发放的范围和具体标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津贴标准制定得过于苛刻,比如“在零下20摄氏度工作环境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这种标准可操作性并不强。在制定标准时,应考虑劳动者工作实际,比如工作累积达到一定时长即可领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