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籍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上海新生儿如何报户口
导语:孩子出生是每个家庭的大事,父母除了欢庆迎接新生命的喜悦外也要注意孩子的户口事情。尤其是孩子出生后一系列的体验、打疫苗等都会需要到户口。另外新生儿为了后面的就医方便,还需要办理参保手续。那么,上海籍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呢?上海新生儿如何报户口?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籍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上海籍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疗保险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的新生儿在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
上海新生儿如何报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上海新生儿报户口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上海新生儿户口办理常见问题汇总
1.上海新生儿户口要去哪里办理?
新生儿户口要去公安派出所办理。
2.新生儿户口办理有期限吗?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要去相应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手续。
3.我和妻子都是本市居民,要给宝宝去办新生儿户口,有什么办理手续吗?
只要带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孩子爸爸或者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妈妈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上海新生儿户口办理
4.父母是集体户口的,能在本市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吗?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4.1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包括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下同),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4.2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4.3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4.4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集体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可以向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5.夫妻一方是外省户口,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怎么为新生儿办理户口手续?
只要带上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爸爸妈妈的《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在本市常住户口一方的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