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2月起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怎么分类
天气网讯,今天(29日)上午,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政策,据了解,天津常住人口1500余万,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2万吨,垃圾分类迫在眉睫,根据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天津12月起垃圾分类
今天上午,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刚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立法背景、有关贯彻落实措施等重要内容。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常住人口1500余万,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2万吨,要做到对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必须依法规范和引导全社会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让绿色生活理念、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为此,《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成为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项目之一。
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