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上海申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条件
导语:失业人员包括了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现在看来,虽然说失业了没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来源,可是也有一定的政策补贴可以领取,尤其是对于困难家庭失业的人员来说。那么,上海失业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上海申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条件?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失业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13%,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申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就业期间),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保险金
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上海失业登记人员能享受哪些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后重新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一)应征服兵役的;
(二)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三)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上海失业保险金申领
上海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