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宁区公租房排队要多久
导语:长宁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部,作为上海市经济发展较好的区,长宁区一直以来住房都是很紧张的,不过好在还有公租房可以完美解决住房问题。长宁区公租房房源不断增加,因此申请到公租房的几率还是很大的。那么,2021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长宁区公租房排队要多久呢?以下是小编关于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的介绍。
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1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
(四)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5、单位集体承租的须承租3套(含3套)以上。
注意: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长宁区公租房排队要多久
一、轮候方式
1、根据申请人所选项目、房型和登记排队轮候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2、单身申请可轮候申请项目的一室房型;家庭申请可同时轮候同一项目的一室、二室房型,但不可同时轮候多个项目。
二、房源发布
1、供应的房源清单及选房时间将于选房开始前2个工作日在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与供应房源数量相等的轮候申请人。供应的房源在规定时间内仅向轮候到号的申请人同时开放选房。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入口:点击查询。
2、选房时间结束后,剩余房源将于次日9:00向该项目所有轮候选房的申请人开放选房,于第三日9:00向长宁区所有区筹公租房轮候选房的申请人开放选房。
长宁区公租房排队
三、轮候排队
1、轮候到号的申请人可登录网站同时进行选房,先选先得,优先选房结束时间以网站倒计时为准。
2、轮候到号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须重新轮候排队。
四、轮候选房
1、选定房源后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预约签约及确认,如超时该套房源将被自动释放。
2、申请人选择房源后,必须在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
3、如申请人未在预约时间内完成签约,将视作自动放弃,该申请人准入资格作废,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
五、轮候资格的延续
1、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有效期为2年。在轮候选房期间,准入资格确认书到期的主申请人可在到期前2个月向我司提交新申请材料(审核期为10个工作日)。
2、通过审核取得新一轮准入资格确认书的主申请人登录轮候选房系统重新激活轮候选房序号。
3、轮候选房期间,准入资格确认书到期时仍未取得新的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原轮候序号作废,在取得新的准入资格确认书后重新登录轮候选房系统排队。
注意
1、每天23:30至次日09: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不能登录。
2、请使用电脑登录IE8以上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