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全市小型汽车实施尾号限行
天气网讯,由于处于冷空气间歇期,今天(26日)白天,四川自贡多地出现雾霾天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从28日零时起,全市小型汽车实施尾号限行,建议市民们乘坐公交出行。
雾霾天气
四川自贡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2月26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从28日零时起,对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一、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3.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采取2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辆尾号分别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机动车限行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预警解除
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为准。